提高法治化水平,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金台锐评)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意见》就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20条政策措施,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法治环境。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励和保护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不断织密知识产权法治保护网。立法方面,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代表的法律制度日渐完备,与国际通行规则紧密接轨;行政执法方面,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专利、商标的综合执法机制,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司法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等审判机构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知识产权法治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助力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快速跃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从2013年的第三十五位升至2021年的第十二位,连续多年稳步上升,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并开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征程。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至关重要。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在实施好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应全面梳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消除一些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的现象,进一步增强法律规则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制度,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功能。
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支撑。应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作用,根据知识产权不同类型来健全知识产权分类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化、流程化、体系化,既确立“严保护”导向,又将一些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在司法解决之前。同时应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更好发挥司法保护程序规范性、过程公开性、文书说理性、裁判终局性等特点和优势,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引,通过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才能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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