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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专访红河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董万春

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推动多元解纷“红河模式”创新升级

李发兴
2021年11月01日14:32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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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推动全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即日起,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立足云南政法工作实际,联合人民网云南频道专访州(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共同开展推进云南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

近日,红河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董万春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围绕推动多元解纷“红河模式”创新升级,为红河州建设“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方面,介绍了红河州委政法委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以下为专访内容:

董万春(中)在调研政法工作。红河州委政法委供图

人民网:近年来,红河州政法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做了许多探索创新,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红河州政法工作的突出亮点。

董万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处中国—东盟两大市场的交汇点及中国昆明—越南河内两大城市辐射交汇点。边境线长848公里,下辖9县4市,常住人口447.84万人。近年来,红河州政法系统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创新社会治理,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全面推进平安红河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绿春县拉祜寨基层治理、泸西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先后在全国全省推广,蒙自市荣获全国综治“长安杯”称号。2019年,红河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20年8月1日,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在红河州出台并正式施行,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红河多元解纷工作实践,探索形成“外聚合力,内强动力”的多元解纷“红河模式”,并不断走深走实,一批长期影响安全与发展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为全州抓实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建设“三个示范区”作出了政法贡献。

人民网:请您介绍一下红河州政法机关在促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经验做法和启示体会。

董万春:结合红河州政法工作实际,我们主要是在以下几方面不断努力探索。

第一,坚持市域有“法”,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红河州政法机关始终把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稳固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完善和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创新治理上谋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近年来,红河州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泛实践,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的多元解纷体系,通过启动立法程序,开展立法调研、条例起草等工作,《条例》的施行,形成了“州级搭平台、社会齐参与、基层找路径”的“红河解纷模式”。在多元解纷上出实招。《条例》共分六章五十五条,明确牵头统筹部门、州县乡村、各有关部门及各种社会组织在多元解纷中的职能职责和作用,并就各自可以采取的解纷措施和方式、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行了细化和要求。明确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保障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确保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的各关键要素实化、细化和制度化。在工作成效上求突破。完善多元解纷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多元解纷缺乏充足经费和执业保障的问题,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理顺非诉讼解纷组织与法院工作对接机制,有效解决权责界限不细、诉与非诉的衔接程序不明,造成精力消耗的问题,形成多元解纷体系化、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格局。充实解纷队伍力量,鼓励和支持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发展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立准入、培训、奖惩、退出机制,建立配备更加合理的调解员队伍,有效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提高医疗、房地产等专业领域调解成功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层级联动解纷有效衔接,有效解决调解资源之间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的机制不完善,工作衔接不顺畅的问题,将各方力量有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解纷效率。

第二,坚持基层有“网”,跑出多元解纷“加速度”。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动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个人调解室、法律工作者咨询服务站,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解纷服务,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的解纷平台。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工作举措,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多元解纷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构建起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村(居)委调委会为基础,以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等力量共同参与的纠纷大调解格局。持续推进“平安村寨”“智慧社区”创建,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目前,全州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42个,纠纷调解工作室92个,专兼职调解人员共有22455人,39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全州13县市全覆盖。2020年,红河州立足实际,积极推动社区民警进入村(居)委会班子、抵边警务室民警、辅警进入村小组党支部或行政班子,有效整合治安员、护边员、界务员、民兵、网格员等队伍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比如,2020年以来,石屏县人民法院在全县每个村委会设立法官联系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重要板块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大系统。目前,石屏县人民法院已在全县9个乡镇115个村委会设立法官联系点,组建1个由国土、卫健、住建等重点行业部门参与的特邀调解组织,筛选127名律师、基层干部、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队伍,构建起了“人民法院主办、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多元解纷网络。工作开展中,联系法官每月至少轮流深入所联系村委会(社区)1次,推动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排查出来,并第一时间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

第三,坚持行业部门有“路”,拧紧社会稳控“安全阀”。按照强边固防“五个一”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党政军警民矛盾联排、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机制,确保社会和谐、边疆稳固、人民安宁。坚持从源头上管控风险矛盾“增量”,抓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抓早抓小、常态高效的多元解纷体系,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有效化解涉稳风险“存量”,紧紧围绕工程建设、房地产、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集中化解攻坚,啃掉一批“硬骨头”;坚决遏制矛盾问题叠加产生“变量”,加大对重点风险隐患前置防范、前端控制,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体制机制,形成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努力把一般性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健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红河州律师协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有效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有效实现矛盾纠纷连续五年明显下降。比如,2015年以来,蒙自市房地产行业大批在建工程纷纷陷入“烂尾”泥潭,由涉房问题引发一系列维权与维稳的问题。面对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蒙自法院针对房地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项目运作、业主自救、法院托管、以物抵债、执转破等一条线串联的方式,化解大量纠纷,使全市10余个楼盘“起死回生”,为债权人挽回数亿元损失,形成了“以商救商、法院监督、金融支撑、封闭运行”的成功经验,并在全国法院“枫桥经验”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第四,坚持让群众有“盼”,打通为民服务“肠梗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壁垒,全面高效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集诉讼引导、立案、咨询、调解、信访接待、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做到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办、电话有人接,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便利诉讼服务;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融入“互联网+”工作理念,提供网上引导、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等服务,解决当事人缴费难、咨询难、查询难等问题,做实便民服务。坚持综治中心与网格化中心一体实体化运行,市域社会治理试点扎实推进,探索出泸西“1+3+5”基层社会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门学校、绿春拉祜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社会治理工作等一批具有红河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通“以案释法”、《真情调解》栏目,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真正让广大群众自觉形成“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比如,开远市某小区的160余名业主在购房时一并向开发商购买了太阳能热水器,后业主以所购买的太阳能热水器在安装、质量方面存在问题以及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欲共同起诉开发商。开远法院立案部门在收到诉状后,积极联合房管部门对业主进行法律释明,引导业主先行起诉少量案件,待判决结果作出后,未起诉的业主再考虑是否诉讼。由此,既避免了大量批量案件同时涌入法院,又为人数众多的业主解决纠纷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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