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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引导作用显现 守护云南碧水蓝天

——资源税立法一周年成效显著

2021年10月20日11:42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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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在美丽的春城昆明落下帷幕。作为祖国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云南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创建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实践中,绿色税收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9月1日,由资源税条例升级而来的资源税法颁布施行,为绿水青山拉起了“保护网”,如今,资源税法已正式施行一年,正向引导作用发挥如何,税务部门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绿色成绩单。

税制引领 以绿色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

作为我国“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资源税法确立了以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税率形式,使资源税负随着矿价的升降而自动增减,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0年7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0年9月1日起与资源税法同步施行。

税率档次划分,兼顾资源效率。《决定》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新开发资源可能性,将资源税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的164个税目全部列入云南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按在保护中开发资源、保护优先的原则调整税率结构,既确保税负公平,又便利纳税申报。

计征方式分类,助企轻装上阵。云南省在资源税法规定的6个可以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税目中,对地热实行从量计征;天然卤水实行从价计征;对其他粘土、砂石、石灰岩、矿泉水等4个税目以从价计征为主,自用和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实行从量计征。既符合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主方向,有利于建立税收与价格的联动机制,稳定企业税负,又充分考虑方便纳税人申报,避免征纳矛盾。

精诚协作互助,护航绿水青山。云南省税务部门积极探索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和工作协作机制,通过专题会议形式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建议,逐步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资源税法在云南实施一年来,政策平稳过渡,征收管理有序推进,通过对税率结构、征收方式进行优化,进一步促进了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优势,充分利用税收杠杆撬动绿色经济发展。

个旧市税务局深入企业宣传资源税相关优惠政策。

流程简化 以服务护航企业“造绿”再提速

好的税制要靠有效的征管来落实。资源税法践行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统一了税制要素,简化了纳税申报,规范了优惠政策,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有明显突破。

面对绿色发展新形势,云南省税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从实践探索出发,不断创新优化征管和服务举措。资源税法实施后,简并了纳税期限,增加了征期天数,申报期限由10日内改为15日内,与其他税种保持一致,明显降低了纳税人的申报频次。特别是自2021年6月,税务总局实行资源税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从35张减少到11张,填报数据减少204项,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极大提高办税效率。据统计,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云南省资源税纳税人完成申报次数64618次,同比减少33.06%。

这一系列举措,企业的感受最直观,最真切。丽江某沙石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国军表示:“自从税务部门开通上线申报批量导出导入功能后,现在两分钟就能搞定申报,真正实现了一次登录,一填到底,确实太方便了。”

此外,资源税法还增加了按季申报纳税,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资源税法实施以后,我们公司的资源税由按月申报转为按季申报,减少了纳税申报频率,同时也缓解了我们企业内部资金周转的压力。政策福利越来越多、办税越来越方便,总感觉身后有一股力量推着我们跑!”普洱市思茅区某建材经营部公司财务人员夏梦也道出了资源税法带来的新便利。

鹤庆县税务局深入绿色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

效应释放 以税惠撬动绿色发展新动能

在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叠加效应下,云南省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绿色税收保生态、促转型的作用,税收杠杆撬动绿色发展的成果日益显现。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全省贯彻落实资源税法累计申报减免资源税超1亿元,进一步助力云南绿色经济蓬勃发展。

“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红利补齐了我们建设‘绿色、智能矿山’的资金缺口,让我们在保证企业营收的同时,把绿水青山守护好。”鹤庆县鹤庆某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鑫向税务干部算了一笔“绿色账”。资源税法实施以来,该公司享受共、伴生矿减免300余万元,为建设“绿色、智能矿山”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随着资源税绿色效应的逐步凸显,北衙矿业周边均被绿色植被所覆盖,勾画出了一条绿色防护带,孕育出绿色的希望。

鹤庆矿业的美丽蜕变,只是云南绿色发展的一个缩影。在云南老工业城市个旧,云南某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分公司也从精准的税收优惠政策中看到了企业转型升级的契机。

资源税法实施以来,个旧市税务部门多次深入企业矿区,了解经营状况,熟悉生产工艺,辅导适用政策,针对企业如何规范申报减免留存备查资料等问题进行专业辅导,推动资源税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该公司财务人员孔燕感慨道:“受益于资源税法对共生矿、伴生矿、低品位矿资源税的减免优惠,我们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高效利用好低品位矿,有效地节约和保护原生矿产资源,推进‘绿色开采’的信心更充足。”

放眼云岭大地,一项项企业生动事例见证了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力量,税惠红利给企业未来持续“加绿”增添了信心。下一步,云南省税务部门将加强资源税法及其配套政策的宣传辅导,加大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不断强化资源税税源管理,发挥“绿色税制”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美丽云南贡献税务力量。(管雪雯)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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