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双减”实施意见:1年内有效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人民网昆明9月29日电 (符皓、程浩)“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9月29日,云南省教育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经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并就实施意见涉及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工作目标等热点问题作了详细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意见》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四个方面明确了“双减”的重点任务。
在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方面,《意见》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相应控制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时间。
在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方面,《意见》要求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原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方面,《意见》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在每天常规教学完成后开展,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可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支持学校统筹安排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要求学校充分调动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展学生发展空间,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教育部门可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探索开展学生假期托管服务。
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意见》强调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有序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化解城镇大班额。探索教师“省管县用”“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稳妥推进中考改革,确保2023年实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初中学校。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常态化抓控辍保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以升学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评价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区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
为保障“双减”任务的顺利实施,《意见》要求,要把“双减”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调动推进“双减”工作的积极性。着力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配足配齐师资力量,制定省级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对统一组织的体育锻炼、作业辅导等活动给予财政补贴,对学生自愿参加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专项,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开展校外有偿补课。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协调,形成减负共识。
《意见》特别指出,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监管,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采取第三方托管、风险存储金等方式,开展校外培训预收费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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