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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成嘉耦不成仇 晚清教育家严修的结婚纪念诗

2021年09月17日09:36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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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也成嘉耦不成仇

  在晚清士大夫诗集中,人们可以看到家国天下情怀,读到仕途穷达之叹,却鲜能见到有关婚姻的书写。但在著名教育家严修诗集中却有一组结婚纪念诗,写得真诚且坦荡,值得细读。

  严修(1860-1929),字范孙,号梦扶,别号偍屚生,天津人。晚清时期曾任贵州学政、学部侍郎等职,是典型的士大夫。其于学部侍郎任上致力于推进教育改革,后又创办诸多新式学校,如南开大学、南开女中、南开小学,又是著名教育家。《严范孙先生古近体诗存稿》中收录一组《结婚满四十年纪念诗》,计有15首绝句。这组诗最初发表于1918年的《妇女杂志》,是严修借西方结婚纪念日之习俗对自身婚姻不同角度的反思、书写。

  组诗第一首云:“泰西新语入神州,美满婚姻要自由。翳我惟凭父母命,也成嘉耦不成仇。”“泰西”泛指西方国家,“新语”则指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之学说。婚恋自由的观念自清末传入中国,即得到开明人士的支持认可,如陈独秀1904年所发表之《恶俗篇》中提到“恋爱自由”:“这也是他的恋爱自由,旁人要逼他嫁人,这本是不通的话。”林纾在《〈红礁画桨录〉序》中表示对婚姻自由的认可:“婚姻自由,仁政也。苟从之,女子终身无菀枯之叹矣。”蔡元培则在原配夫人亡故后践行了婚姻自由的观念,于1902年与黄世振女士自由结婚。至新文化运动时期,经过舆论宣传之加持,恋爱与婚姻自由为广大知识青年所接受。而伴随着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中道离异也成为常见现象,离婚新闻于其时报刊屡见不鲜。1917年《新青年》第3卷第6号所刊之《论婚姻之过去未来》中说:“恋爱的婚姻,恒有趋于极端之倾向。极端之恋爱婚姻,其弊乃不可胜言。人人耽于逸乐,不受缚于德义,故夫妇微有不和,则断绝离异,惟恐不速。且不以生育为对于社会应尽之职,故杀胎溺儿,习见不鲜。”因恋爱、结婚自由而衍生出离婚自由,离婚自由又带来一系列社会负面影响。有鉴于此,严修作《结婚满四十年纪念诗》,希望借一己之婚姻体验为“众生说法”,实现人人白首偕老的愿景,如其诗序中所说:“近者婚姻自由之说盛行,而中道离异者时有所闻……士无二三之德,而人人有百年偕老之愿,是则愚夫妇所祷祀祁之者也。”

  严修认为“美满婚姻要自由”并非正确命题,因为“翳我惟凭父母命,也成嘉耦不成仇”。严修的婚姻模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诸多文学作品中所挞伐之对象,但严修以为:相比那些自由结婚又半路仳离之新式婚姻,自己的婚姻很幸福,所谓“也成嘉耦不成仇”者。《结婚满四十年纪念诗》第一首通过反思自身婚姻模式对婚姻自由提出反驳,“翳我惟凭父母命,也成嘉耦不成仇”是整组诗的核心,其后严修便从不同角度书写自己婚姻,反思“也成嘉耦不成仇”的原因。

  妻子具有美好的品德性情,是婚姻“不成仇”的重要原因。《结婚满四十年纪念诗》中有数首诗肯定、称赏妻子的品德性情,如其六云:“条冰赢得冷头衔,岁岁京华共苦甘。不为骍征怨别离,三年燕北与黔南。”“条冰”比喻清贵的官职,《续谈助》卷三引《圣宋掇遗》云:“陈彭年在翰林,所兼十余职,皆文翰清秘之目,时人谓其署衔为一条冰。”自1886至1894年间,严修在京任国使馆协修、考试差等职,所署官衔也是“一条冰”,而妻子能与其“岁岁京华共苦甘”。1894年9月严修赴贵州任职,妻子又可以“不为骍征怨别离”,表现出识大体之品德。又如组诗其十一:“易道刚柔异性情,夫犹卞急妇和平。和平却是家庭福,门内从无诟谇声。”在严修看来,妻子“和平”之性情乃家庭稳定、和谐之关键。再如其十二云:“裙布风姿亦孔嘉,有生不喜御铅华。晚年尽售金珠去,要使流通利国家。”该诗自注有云:“余尝谓内子,妇女首饰最无用,内子信之。沪杭甬铁路之募股也,逢人便劝,内子以为义举,尽售所蓄金饰,得千元入之,一生私财仅此而已。”生活简朴又识大体,且以丈夫的价值判断为取舍依据,足见严修妻子是具有旧道德之女性。由以上所举严修称赏妻子品德性情的诗作,不难看出严修对妻子的认知判断出于传统士大夫视角。

  “也成嘉耦不成仇”的婚姻不能只对女子有要求,严修以为男子也应有持守,应该专一。组诗其九云:“新吾持论最公平,世上宁惟女慕贞。解识瑟琴专一好,肯教参昴赋宵征。”“新吾”是严修的朋友。严修认可新吾婚姻中男子也应对妻子忠贞的论点,并说“解识瑟琴专一好,肯教参昴赋宵征”。“参昴”“宵征”出自《诗经·小星》:“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严修意谓:男女双方都专一、忠贞,婚姻才能稳定、幸福。另据该诗自注:“《呻吟语》卷五:‘夫礼也,严于女子之守贞,而疏于男子之纵欲,亦圣人之偏也。’”严修此处引用《呻吟语》,足见其认可其中“圣人之偏”的论点,亦见其对女子的尊重。又如其十云:“人言罪过是风流,我觉风流士可羞。慈父义方良友训,终身耻作狭邪游。”与婚姻中专一、忠贞相对的是“风流”,不少文人名士以“真名士自风流”作为“狭邪游”之借口。严修对此极不认可,批判“风流”是士人二三其德之表现,更是婚姻不稳定、离婚的重要原因,应以“风流”为耻。严修一生未曾纳妾,亦不曾作“狭邪游”,在婚姻中践行了“琴瑟专一”的观念,表现出对女性的尊重。

  夫妻双方身体健康也是婚姻幸福的必要条件,有关这方面的体悟,严修也坦坦荡荡写于诗中。如组诗其二云:“授室吾裁弱冠前,早婚有害体安全。即今往事难追论,且说经过此卌年。”严修结婚时未及弱冠,属于早婚。早婚确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模式的弊端,为时人所诟病,如1917年《新青年》第3号所刊《论中国女子婚姻与育儿问题》一文中曾言:“我国人于婚姻一事,多轻忽而怠于注意,惟任父母之相攸耳……迩年来中国仍盛行早婚,男子年未弱冠,女子年甫十六,而父母急欲为其结婚以致心身均不能完全发育,所生儿女,不克强壮,甚有夭折畸形者,贻祸子孙,为害不浅。”对于早婚,严修认识到“有害体安全”。但“即今往事难追论”,四十年前事难用今日之观念去“追论”。而就事实来看,严修四十年婚姻并未表现出早婚之危害。对如何避免早婚之危害,严修诗中也有坦诚回应,如组诗其三云:“老人恒恐抱孙迟,亦为儿婚太早疑。敬体严亲忧疾意,一年强半独居时。”一年中有大半时间独居,这是严修的经验。又如组诗其四云:“报孙犹及祖生前,秋色平分正月圆。无害无菑无坼副,归功感望达生篇。”严修父亲曾以《达生》篇授其子,严修“读之憬然,即日移居外舍,儿生果极顺利,且内子终身无产难之苦”。对早婚有客观认知,现实中避其害以保夫妻双方身体康健,如此才有美满婚姻。由这几首对早婚的书写,足见严修为“众生说法”之真诚与坦荡。

  “明知録録节无奇,却信容容福是宜。普为众生亲说法,糟糠莫使叹仳离。”此为组诗最后一首,起到自述心曲、总结之作用。由“普为众生亲说法,糟糠莫使叹仳离”句,读者可明了严修反思、书写自己婚姻之初衷,亦可知其何以会在“言志”之诗歌中坦诚书写自己婚姻,目的不过是希望每个人的婚姻能够“莫叹仳离”。

  这组《结婚满四十年纪念诗》是一个整体,第一首以“翳我惟凭父母命,也成嘉耦不成仇”提出对“美满婚姻要自由”的反驳,其后无论是对妻子品德性情之称赏,还是对男子“专一”之认可,以及对身体康健经验之阐释,均是严修对自己婚姻之所以美满的反思,也是严修应对社会上因“婚姻自由”而导致离婚问题的措施。但在严修发表这组诗之后,有关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讨论甚嚣尘上,甚至出现了离婚潮,可知严修所认可的具有“旧道德”之女性、传统婚姻模式已非时代潮流。但严修关于婚姻“解识瑟琴专一好”、“我觉风流士可羞”的观念,却是婚姻中男女双方皆应具有的道德修养,于传统士大夫而言,这一点难能可贵。  (作者:孙爱霞 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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