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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4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2021年08月21日09:39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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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聚焦万亿级千亿级支柱产业,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50家左右国内领先或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凡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为主,符合云南省产业发展布局和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具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条件和设施,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人才团队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研发机构可申请纳入省级培育对象。我省将遴选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入培育库,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服务和重点扶持。在培育期内,根据对入库机构的研发基础、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等综合评估情况,按照当年建设投入经费(包括科研场地、人才引进、运行维护等费用)的1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依托专业机构,聚集国际国内科技创新资源,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辅导、资源协调、供需对接、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协同以及专业培训等。

《实施方案》提出,为进一步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建设,我省将开辟“绿色通道”,对引入高端科技资源、支撑引领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发挥重大作用,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交叉性领域研究功能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院(所)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鼓励金融、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为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等投融资服务。此外,我省将按照“盘活存量、增量倾斜”的原则,建立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布局、建设一批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建设与科研需求不同步、不衔接等问题;采用“创新券”等方式,支持企业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创新服务。(记者 季征)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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