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动 红河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走深走实
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州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监督下沉,通过三级联动强化监督,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网”,为推动税务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紧跟上级,强化政治监督
红河州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突出政治监督。严格监督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对中央和上级部署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反馈整改,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以高质量政治监督保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企业是否存在未享、漏享、错享优惠政策的情况?”“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税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是否遇到税务人员吃拿卡要的情况?”这是红河州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减税降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缩影。从政策执行到纳税服务,再到廉洁自律情况,不放过任何“死角”和“盲区”。通过监督为减税降费保驾护航,不仅保障企业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更提升了企业健康发展的信心。
红河州税务部门还及时通过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传达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提出工作建议,围绕税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紧靠同级,拓展职能监督
“提起监督,以前大家都认为是纪检部门的事,现在是税务系统各个部门都发挥职能监督的作用,做到自己查、自己改,关口前移、阵地前移,既管业务又管监督,通过细化部门职能监督,干部职工的风险防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有了很大提升。”红河州税务局督察内审科科长刘华说。
职能监督是税务系统正在推进建设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运行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旨在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指”原则,着力打造以机关带系统推进职能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循环,以部门工作统筹形成本单位监督的工作闭环。
据了解,红河州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加强部门职能监督的方法途径,梳理出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清单,理清职能分工,细化清单管理,明确职能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在此基础上,通过工作纪实手册记录监督方式和各项监督任务完成情况,强化履责情况的跟踪和再监督。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
同时,红河州税务部门还坚持做到向内借力,强化纪检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联合督察,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部门之间、岗责之间风险防控合力。把握关键点,督促各职能部门将监督融入具体业务,渗透到每个环节,真正做到“点对点”发力监督。紧盯关键“人”,突出关键“事”,对重要岗位、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督。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等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凝聚多方监督合力,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对所有事项监督全覆盖。
紧贴下级,深化一线监督
红河州税务部门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纪检人才力量基础上,配备机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充分整合党支部、机关纪委、派出机构监督力量,在各级派出机构配备130名(专)兼职纪检监督员,初步形成州、县和派出机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此外,红河州税务部门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开展“蹲守式”监督、多轮次“交替式”监督、跟随纳税人进入办公场所“跟踪式”监督、乔装办税人员“体验式”监督,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纵向贯通省州县开展交叉监督,横向联动公检法开展联合监督,紧盯一线查作风,紧盯问题查服务,紧盯政策查落实,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和风险疑点,推动监督由“属地监督”到“跨区监督”。
“这样‘零距离’的一线监督,既督促我们提升业务能力,也督促我们提升纳税服务意识,我们工作起来也更踏实了。”来自基层税务分局的税务干部表示。
对于下一步工作,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王显云表示:“我们将持续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网’,强化监督,抓实监管漏洞、票证管理、税费征缴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为推动税务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马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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