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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2021年08月04日08:23 |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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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3例在北京八达岭长城刻画城砖行为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期为3年。目前,共有38人被“拉黑”。文化和旅游部提示游客,出游期间要遵守文明规范。

“扰乱航空器、车船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9类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以及“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侮辱、殴打、胁迫游客”等5类旅游从业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公序良俗、职业道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来自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信息显示,目前,昆明市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的动态管理,并通过打通旅游不文明行为信息采集渠道,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等措施。“黑名单”制度的初衷,就是通过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惩戒,推动形成文明旅游风尚。被列入“黑名单”后,旅游、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相关部门或旅游企事业单位,将对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旅行社可以不提供服务,不予办理组团出境旅游;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记录期到期后,需向旅行社出具遵守文明旅游规定保证书,才能报名参加出境旅游团队;提供旅游服务时,旅行社可以限制其享受一定的旅游优惠政策;各旅游经营单位在旅游高峰期,可以限制其购票参观景区、入住酒店、参团旅游。

同时,旅游主管部门在审查旅行社出境旅游团队名单时,将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蔡晓磊)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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