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云南频道>>要闻

云南省契税按法定最低税率3%征收

2021年07月31日09:26 | 来源:昆明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云南省契税按法定最低税率3%征收

日前,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云南省保持现行契税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契税适用税率为3%。另外,个人关注的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也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地方授权在3%至5%的幅度内决定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云南省确定施行的契税适用税率为法定税率范围内的最低税率。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决定》的出台施行不会对云南省房地产交易的实际税负产生影响,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另外,《决定》还明确了关于土地房屋征收、征用的契税减免办法,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对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超过原住房面积120%的,免征契税;超过原住房面积120%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新闻助读

个人购买住房

契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吴洁)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