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改装电动车安全问题非小事
又是一起惨烈的电动车自燃事故。7月18日中午,在杭州玉皇山路,魏师傅带女儿琪琪骑电动车,在行驶途中车子的底部突然起火,火焰瞬间将父女俩包围,造成了严重烧伤。目前,伤者正在救治中,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杭州日报》7月19日)
究竟是什么造成了电动车自燃?谁应当承担责任?如何才能避免类似事故重演?
如果是电动车本身质量存在问题,那么,作为生产商和销售商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从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看,此事恐怕与电动车的改装还不无关系。事发后,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了一次详细的火灾调查,证实系锂电池爆炸所致:记者根据爆炸电动车的型号在店内找到同款电动车,而从该款电动车的说明书上看到,其原装电池应为铅酸电池。据琪琪妈妈所说,“当时夫妻俩骑的两辆车都是在同一家店买的,后来换过新的电瓶”。
表面上看,锂电池的效果比铅酸电池要好,但违法改装会带来危险隐患。不少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加装电池后电动车的整车重量增加,在行驶过程中就可能失去控制。正是考虑到电动车改装后带来的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但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法律明确了红线,现实中却仍是改装电动车满天飞,除了加装或者更换规格不符的蓄电池,还有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电动机超过原车出厂的额定功率,如此“暗箱操作”,导致各种安全事故,也就不足为奇了。
痛定思痛,还须亡羊补牢。对于消费者,应当多了解改装电动车的安全危险,知晓法律的具体规定,明白出事的严重后果,彻底打消侥幸的念头。对于职能部门,还需要有的放矢,在加强安全宣传、敲响警钟的同时,加大对电动车销售者、维修者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改装、拼装、加装的现象,即依法纠正和处罚。唯有监管较真一些,执法严格一些,把电动车改装之风压下去,才能少一些类似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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