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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池“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

未来3年“退、减、调、治、管”开展滇池保护治理

2021年07月13日08:41 |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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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来3年“退、减、调、治、管”开展滇池保护治理

  12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就《云南省滇池“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3 年)》(以下简称《方案》)召开政策解读会。按照《方案》,未来3年,昆明将以“退、减、调、治、管”为重点举措开展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使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外海水质达到Ⅳ类。目前《方案》正在公示和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在7月29日前向市滇池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

  实施54个重点项目推进滇池保护治理

  解读会上,市滇池管理局局长付文介绍,根据今年3月25日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要求,以及4月2日省河长办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策”方案编制视频会议和5月19日省政府专题研究会议安排,为贯彻落实“四个坚持”“五个彻底转变”,以“革命性举措”深入推进滇池保护治理、坚持保护第一让滇池休养生息,昆明市对照省河长办印发的编制大纲,以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为核心目标,以“退、减、调、治、管”为重点举措,经多次修改完善,6月编制完成《云南省滇池“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方案》通过对2018年至2020年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分析滇池湖泊健康状况及管理保护现状,识别诊断湖泊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推动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多元共治,研究提出了2021年至2023年滇池‘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的总体目标、‘退、减、调、治、管’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付文表示,《方案》总体目标为,到2023年继续推进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生产生活方式,使湖泊生态缓冲带得到维持和恢复,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外海水质达到Ⅳ类,其中化学需氧量(COD)将≤40mg/L,与国家生态环境部拟定的滇池外海国控断面“十四五”期间水质目标一致;35条入湖河道中19条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16条水质达到Ⅳ类;滇池发生蓝藻水华程度明显减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所提升。2021年至2023年实施重点项目54个,总投资136.36亿元。

  “退”:沿湖滨生态带边界建设生态廊道

  在“退”工作中,将继续完善滇池湖滨生态带,科学确定滇池湖滨生态带范围,适当扩大核心保护区。沿湖滨生态带边界建设生态廊道,2022年完成草海及滇池北岸先行示范区生态廊道,2023年完成滇池东岸、南岸、西岸生态廊道及连通工程,实现环湖贯通。

  据介绍,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于2015年完成。滇池水域及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以外的,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划定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323.97平方千米(含滇池水面及湖滨生态带)。未来3年中,将迁出湖滨生态带人为设施,全面清理、迁出滇池一级保护区内不符合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的建(构)筑物,形成“人退湖进、还湖于湖”空间管控格局。“在此项工作中,将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一切不符合滇池保护治理的建(构)筑物都将进行拆除,需要说明的是,文物、历史建筑和宗教场所不会进行一刀切,变电站、抽水房等功能性建筑将在一段时间内予以保留,待功能丧失后再迁出。”付文表示。

  “减”:建立滇池保护缓冲带

  “计划在湖滨生态带外侧建立滇池保护缓冲带,严格控制缓冲带内污染排放,人口只出不进、村庄和建设用地只减不增。《方案》中暂定以滇池一级保护区为界向陆地外延200米建立滇池保护缓冲带,滇池保护缓冲带最终范围将以省级提出的要求为准。”付文介绍。

  同时,将优化流域空间布局,编制《滇池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科学确定流域生态环境容量、承载人口上限和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人口、建设用地向流域外转移,实现流域内外协调发展。严选产业、减污染负荷,完成云南云铜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落实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项目建设,落实节水发展,2023年流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6%;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强化节约用水,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流域城市污水、雨水再生利用,2023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含河道生态补水)达到80%以上。实现从“环湖造城、环湖布局”向“离湖布局、远湖发展”的转变。

  “调”:打造绿色农业示范区

  目前,滇池流域农业种植面积约60万亩,主导产业为蔬菜和花卉。按照《方案》,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开展环湖路临湖一侧及外延200米范围内蔬菜、花卉种植大棚拆除,调整种植结构,打造绿色农业示范区。

  同时,推进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昆明梁王山农业公园等三产融合项目建设。依托“滇池流域都市农业核心区”打造,在晋宁等花卉重点种植区每年实施1万—1.2万亩花卉产业绿色种植升级改造;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每年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30万亩,2023年流域化肥施用量比2020年降低7%;推进农田灌溉尾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在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内新建调蓄库塘、生态沟渠,收集利用农田灌溉尾水;全面禁止高毒农药的销售使用。

  此外,将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成果的动态管理,巩固畜禽规模化禁养成果,积极引导养殖户对散养畜禽粪污进行干湿分离,采取就近就地还田作肥等手段,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2023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治”:实施城镇截污治污行动

  将实施城镇截污治污行动,推进主城二环路内老旧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通过新建管道、接口改造、庭院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减少雨季溢流的雨污混合水进入河道、滇池;继续推进《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流域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较2020年增长3%;完成85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1年全面完成建设区摸底调查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库建立工作,2023年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改造。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滇池流域已建成2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32万立方米/日,下一步还将完成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巫家坝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扩建。

  同时,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滇池流域农村卫生厕所全普及;推进盘龙区、官渡区(空港经济区)、晋宁区、呈贡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完善与建设,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此外,将深化内源污染治理,强化蓝藻防控,继续实施污染底泥疏浚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削减内源污染,同步抓好滇池重点水域蓝藻防控,通过建设蓝藻打捞处理站,降低重点水域蓝藻水华富集,并发挥鱼类在生物治理富营养化水体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建设美丽河道,完成盘龙江、篆塘河、金汁河、瑶冲河、白鱼河、东大河、柴河、古城河、新老运粮河等美丽河道建设及支流沟渠综合整治。

  “管”:2023年流域森林覆盖率≥42%

  严格空间管控,推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人口、产业、建设用地向流域外逐步疏解。强化生态管育,积极申报开展滇池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推进流域“生态圈”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流域森林系统生态功能,到2023年流域森林覆盖率≥42%;牢牢守住水源地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结合美丽河道建设,构建河道生态系统,全力落实“美丽河湖”建设;强化藻类水华风险防范和湖滨湿地连片贯通。

  从严依法监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从严处罚,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加强科学管理,完善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水污染负荷、水生态安全的预警体系;建设智慧滇池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建立和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信息管理平台。(孙潇)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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