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渡:20万财政资金奖励举报不文明行为

2020年12月17日15:01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近日,“弥渡县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微信公众号收到一条来自群众的不文明行为举报信息,弥渡县城管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处理,并当即向举报者兑付奖励。这是云南省弥渡县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人居环境大改善的具体举措。

今年8月,弥渡县城管局发布《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由县级财政拿出20万元资金,对不文明行为举报者进行奖励,鼓励全县人民对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排乱流、占道经营、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说“不”。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群众可通过城市管理服务投诉热线“12319”、微信公众号“城市你我他”、“mdzhzfj@163.com”邮箱、微信号“弥渡县不文明行为举报”或来信来函的方式,在全县8个乡镇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举报活动。

其中,添加微信号“mdxcsglzhxzzfj”(弥渡县不文明行为举报)进行举报,内容核实为真实后,奖励将在30分钟内将通过发送微信红包的方式迅速到账。

在弥渡县城管局发布的《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对各类举报内容的奖励金额进行了详细说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后视情节给予奖励。

具体如下:举报人提供拍摄的不文明行为图片或视频,能够全面、清晰地反映不文明行为全貌的。一是市场、公共场所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给予奖励10元;二是乱排乱倒污水、餐厨垃圾(泔水)行为,给予奖励20元;图片或视频拍摄到行为人实施过程的,给予奖励30元;三是县城区(乡集镇)、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裸露垃圾情况,给予奖励10元;四是损坏洗手设施、公厕设施、绿化、坐凳、垃圾箱体等公共设施行为,给予奖励20元;五是图片或视频拍摄到行为人实施过程的,给予奖励50元等。

举报人提供拍摄的不文明行为图片或视频能够全面、清晰地反映不文明行为全貌,提供内容真实,因时效原因无法进行查证核实的,给予奖励5元。根据举报情况,给予奖励难以认定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不文明行为的处理流程包括受理、立案、派遣、处理、督察、核查和结案七个流程。当群众发现不文明行为时,现场留下清晰的图片或视频内容并立即举报,弥渡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就能收到举报内容,并对受理的服务投诉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及时查处、及时回复并酌情奖励,并在“城市曝光台”中进行曝光。

各举报平台投入运行至今,数字化城管管理指挥中心共接收上报事件1165起,立案1153起,已结案1147起,结案率99.48%,已兑付奖励1万余元。

“在这次城市管理的体制创新中,我们建立了统一受理问题和多层协调处理机制。问题统一由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统一立案受理,协调全县相关部门、引导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完善了社会参与互动机制,强化了社会监督功能,能更全面地反映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弥渡县城管局局长钱宝宏说。(欧阳嘉佳 鞠强)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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