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引领社会风气

2020年12月04日10:38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党建工作的主旋律,但仍然有些党员干部顶风作案,影响社会风气,破坏党的形象。党员干部是国家事业建设的“螺丝钉”,更应该廉洁自律,从思想到行动,从内在约束到外在监督,全方位提升从严治党效果。

一要常打思想“免疫针”。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常修为政德、常思贪欲害、常怀律已心,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切勿因恶小而为之,通过正反两面的典型例子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要常打思想“免疫针”,每日省吾身,防微杜渐,对自身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及时发现,确保守住廉洁底线,做到不逾矩、不越轨,时时刻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要构筑制度“防火墙”。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断地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能够保证党员干部做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规范健全、责任有效落实”的廉政责任机制,同时梳理岗位职权,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岗位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构建起廉政的“防火墙”。

三要强化监督“紧箍咒”。任何党员干部的权利都来自人民,防止权力的异化和腐败,除了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外还需要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首先,党员干部要主动自觉接受上下级的监督;其次,党委(党组)要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针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如果监督到位,对一些党员干部就会形成一定的警示作用,达到不敢腐的震慑效果,扎牢监督的“紧箍咒”。

四要用好法典“杀手锏”。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让整个社会有秩序感、正义感。针对一些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敢于触碰法律红线的领导干部要从严处理,让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让群众看到公平正义,也让政府不断增加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有敬畏感,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提高和掌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严格执法守法,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李春婷、刘艳)

(责编:徐前、祝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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