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健身房人去楼空 律师:预付式消费套路深,办卡充值应谨慎

2020年04月08日08:37  来源:云南网-春城晚报
 
原标题:又是健身房人去楼空 律师:预付式消费套路深,办卡充值应谨慎

  紧闭的大门上还贴着“春节放假通知”

  4月6日,记者接到昆明市民李先生爆料,称自己是昆明市魅力无限游泳健身的会员,本来打算复工复产以后去锻炼锻炼,可3月底当李先生来到这家健身房时,只见大门紧锁,该健身房另一家分店魅力无限游泳健身(新光店)也是大门关闭。李先生告诉记者:“健身房自春节前关门以后就再也没有营业,很多会员之前交了钱,几乎都还没有使用过,现在人去楼空,损失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

  两家店均大门紧闭

  记者走访了李先生办卡的这家名为“魅力无限游泳健身”的健身房。位于官渡区万科魅力之城二期12栋4楼的魅力无限游泳健身万科魅力之城旗舰店大门紧闭,门上没留有任何通知或者联系电话,透过门缝可以看见里面墙上“魅力无限游泳健身会所”几个字。

  附近的一位居民表示:“最近几天一直都有人来,听说是老板跑了。没想到才半年多就成了这样,还好我没有交钱办会员。”

  “有一天晚上,我无意间在网上看到有一条关于魅力无限游泳健身老板跑路的消息,当时我还有点不信,第二天我就赶紧来店上看。一看才得知,还有不少像我一样在他们家办理了会员的市民都找上了门。” 李先生回忆,随后,消息就在新螺蛳湾片区传开了。据了解,此次被骗办卡会员的人数众多,损失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两万多元。

  办卡市民 “办了预售卡又推迟开业”

  在与多位办理了会员的市民交谈后记者得知,该健身房在协信天地还有一家分店,记者到魅力无限游泳健身(新光店)时,门上贴了一张没有公章的春节放假通知,通知称2020年1月15日至2月2日公司放假,2月3日正常营业,落款日期为1月14日。

  “我们到店看到这个通知才觉得不对劲,大家一合计后就建了一个微信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他也在魅力无限游泳健身(新光店)办理了会员,“自去年11月预售办卡以后,这家店就一直推迟开业时间,现在也没有任何通知。如果是因为疫情原因延迟开业无可厚非,但最起码也应该告知我们。办了预售卡,又推迟开业,感觉商家像是早有预谋骗钱。”

  随后记者在美团、大众点评等手机平台上查询发现,魅力无限游泳健身位于昆明的两家店分别显示“商家暂停营业”和“已打烊”。

  “交了钱办了卡一次没去过”

  和李先生一样,办理了会员的市民不在少数,“办卡时说去年12月开业,可是到现在都没有开业,没有任何消息通知,也没有人管。”市民张女士说,“很不幸我也办了会员,我是第一次在健身房办卡,交了8000多元,结果还没使用就遭遇这样的情形。”

  “之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事,没想到让我碰上了。”市民曾先生办了3年的健身卡外加10节私教课,“现在健身房一次没去,私教课也一节课没上,交的钱没有了,只有一张无处可用的会员卡。”

  “4月1日晚,很多健身会所的办卡会员相约来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报警。”市民马先生气愤地说:“目前有近百人在此店办理了会员卡,之前类似的情况都是经营不善亏损什么的,这次可好,还没开业就关门了,负责人也找不到,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调查一下,联系到这家店的负责人,给我们一个交代。”

  通过相关信息,记者在网上找到了这家店的网站,从该网站看,该店可谓十分“高大上”,但记者发现,所有的图片都是合成图。最意想不到的是,在“教练风采”一栏中,一名所谓“王牌健身顾问”教练的图片介绍竟是一张“烟雾缭绕”的手持香烟图,与健身的格调格格不入。随后,记者拨打了网上公布的两个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业内人士

  多重优惠吸引消费者 用预存金额收回资金

  近年来,类似预付式的消费纠纷屡有发生,除了健身房以外,美容美发、课程培训等领域都发生过消费者预付后,商家在拿到会员充值缴费后跑路的不在少数。那么,究竟能否拿回办健身卡的保证金?生活中遇到类似事件又该如何维权呢?

  昆明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健身房等行业多采用预付费的方式,消费者在健身房预存少则数百元,多则数万元。每遇健身房开业、节假日等,很多健身房便用折扣、零元体验、现金返还等形式吸引消费者预存金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国家相关法律对经营者的预付方式进行了规定,但很多健身房却并未依法执行。这位业内人士透露,健身房在建设前期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采用招募会员收费的形式能够在较短时间收回资金。

  律师说法

  预付式消费套路深 办卡充值应谨慎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表示,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卡消费时应谨慎判断,尽量选择经营时间相对较长,信誉、口碑相对较好的经营商,并与其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预付卡金额的使用、退还及转让等细节进行明确约定。一些经营者在出售预付卡的时候故意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仅仅是通过简单的店堂告示或者工作人员的口头说明来确立合同内容,这种情况的结果就是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无法提供有利的维权证据。消费者在消费时要保持警惕,最好要选择信誉好的多年老店、品牌店,及时关注这些店的异常行为。

  律师李军提醒要注意4点

  慎选择

  办卡时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等相关信息,对其经营规模、经营环境多考察。

  忌冲动

  在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时,不要一次性办理过大金额,应考虑自己实际需求,量需而行。

  慎约定

  办卡时,对于商家的服务承诺最好以书面形式约定,尤其应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便维权有据。

  要留存

  要注意保留好消费票据和服务承诺等书面证据,一旦权益受损,及时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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