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警方出台十五项措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3月03日15:40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临沧市委市政府复工复产有关要求,近日,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出台保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五项措施,推动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一、全面撤销疫情检测站(卡)点,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全市公安机关公路疫情检测站(卡)点全面撤销保通,恢复正常交通秩序。落实源头监管,督促指导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等民生物资和春耕生产农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对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二、优化保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车辆优先通行。对运送复工复产、防疫和涉及民生物资车辆提供沿途保通服务,并可视情况安排警车引路保通。积极为运输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复工企业原材料供应、企业工人返岗、物流运输等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通行。如有紧急必要,及时采取警车引道、带道进行护通保通。

三、延长驾考、机动车和驾驶人牌证办理期限。一是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参加驾驶人考试、审验教育、满分教育的,延期办理。驾驶人自愿取消网上预约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此业务于3月2日恢复正常办理)。二是对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延长注销期限。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因疫情影响未继续学习的,延长有效期限。三是已在互联网预选了机动车号牌号码,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延长预选号码有效期。临时行驶车号牌到期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在“交管12123”APP重新申请新车临时号牌及准出车辆临时号牌。以上工作仅限疫情严重地区,临沧市已于2月3日恢复了窗口业务办理,对确因疫情期间无法办理的情况,经查实后不予处罚。

四、便捷通关,简化口岸查验手续。对边境口岸出入人员、货物进出提供便利服务,在口岸、边境检查站设置农产品和防疫物资“绿色通道”快检快放;对信誉好、无违法记录的企业的车辆和驾驶人,实行提前预检报备,简化查验手续,提升验放效率。

五、开通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绿色通道。通过“临沧警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务最新消息,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合理安排出国(境)行程。全面实行预约办、网上办、延时办、紧急办等绿色通道服务,方便群众预约办证,为有跨境业务的复工复产企业急需出国(境)人员优先办理出入境证件。

六、为在临就业境外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持有效证件合法入境,因疫情原因导致逾期居留的在临复工复产企业合法就业境外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依法为其办理居停留手续,为复工复产企业合法聘用境外人员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七、对3类出入境证件实行送证上门服务。对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类证件实行EMS免费快递送证上门服务。对持有往来港澳台签注、受疫情影响未能在签注有效期内入境港澳台地区的,在疫情解除后根据持证人意愿免费重新办理相同种类和有效期的签注。

八、优化企业员工户政业务办理服务。进一步推广户籍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可以通过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以下十三类户籍业务的办理:出生落户、购房落户、接迁落户、迁出省外、毕业落户、租房落户、项目变更更正、入伍注销、死亡注销、申报暂住登记、补办暂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开辟外市和本市复工企业人员在全市各派出所办理异地换证、补领业务办理。在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增设企业业务专用通道,保证按时按需办理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户政业务。

九、24小时开放身份证自助便民超市。24小时开放身份证自助便民超市,做好设备保障和消毒工作,为复工复产企业工人提供全天候办理身份证服务。户籍属临沧市的居民向就近办证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各派出所做到随到随办。

十、充分发挥公安大数据优势服务企业。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应用,及时溯源查找疫病感染风险人员。配合卫健、防疫部门对返临务工人员开展快速风险甄别核查。依托公安大数据技术,加强人员流动情况大数据分析,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举措。

十一、排查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加强复工企业前矛盾隐患排查评估,开展涉企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提前介入化解疏导,确保各类矛盾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早处置。高度关注企业复工复产后,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房屋租赁等纠纷,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源头化解工作。

十二、提供安全有序社会治安环境。全面强化企业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增派巡防力量加大巡防力度,强化社会面和企业周边的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为复工复产企业营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反应机制,对接报的扰乱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报警、求助,严格按照接处警规范,依法妥善处置;加大对恢复开放的景区的治安环境整治、安全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及时维护景区良好秩序。

十三、提供企业内部安全保卫指导。积极发挥“一企一警”联系机制,推动企业在现有保卫力量基础上,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力量建设,指导完善物防、技防措施,提升企业自身防范能力,确保复工复产后“疫情防得住、安全跟得上”;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主动协助做好企业暂住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依法打击涉企各类违法犯罪。快侦快破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违法犯罪和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从严打击阻挠企业返工复工、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产经营,挪用企业资金、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五、全面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扎实做好保障和服务复工复产企业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复工企业和返工人员涉及公安工作的需求,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对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安全防护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和员工增强防控意识、提升防控能力。 (陈攀 陶建宏)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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