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21日保山电 近日,记者从保山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今年7月1日至8月8日,云南省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成了由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及法制稽查工作组,对保山市6个卫生监督机构、29个医疗卫生单位、10个厂矿企业,全面开展了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及法制稽查工作。
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对象是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和生活饮用水单位等。在综合执法监督检查中,检查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9份,查处违法案件22个,罚款人民币1.52万元。
法制稽查工作的对象是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稽查的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全市稽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开展工作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三是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是2008年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情况。在法制稽查工作中,检查组共抽查了2008年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档案137件,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档案132件,查阅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卫生行政许可文书1200多份,组织召开了5次法制稽查工作情况反馈会。检查组讲解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和卫生行政许可典型案例,指出了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这次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和法制稽查工作,由于时间集中、人力集中,方法灵活,因此,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管理相对人的执业行为和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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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1日16:45
(责任编辑: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