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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發布旅居發展正負面清單2.0版

“16個支持、16個不得”推動旅居雲南高質量發展

2026年10月24日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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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雲南省政府發布《雲南省旅居發展正負面清單2.0版》,將於2026年11月20日起施行,原《雲南省旅居發展正負面清單》同時廢止。

相比1.0版的“10個支持、10個不得”,2.0版升級為“16個支持、16個不得”,以更細化、更精准的政策標尺,推動“旅居雲南”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

正面清單

產業培育與生活配套並重

2.0版正面清單共16條,圍繞業態產品創新、存量資源盤活、公共服務配套、就業創業促進等多維度發力,既關注旅居客的生活體驗,也通過聯農帶農機制讓在地居民共享發展紅利,推動旅居發展從“風景引流”向“產業留人”深化。

產業培育方面,在1.0版鼓勵“旅居變旅創”的基礎上,2.0版新增旅居經營主體數智化轉型、旅居管家隊伍建設、旅居目的地商業業態優化等內容,並完善旅創人才服務保障和資源對接機制。

資源盤活方面,2.0版支持范圍從長期閑置的舊廠房、倉庫和老舊建筑,拓展至“邊角地”及閑置用房,為存量空間利用提供更多可能。公共服務方面,提出優化旅居目的地交通接駁、合理設置便民菜市場、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等舉措,回應旅居者在交通出行、日常購物和飲食安全等方面的需求。

負面清單

明確農村住房與經營管理等紅線

2.0版負面清單同樣為16條,進一步明確旅居發展中的禁止性要求,重點涉及農村住房建設、土地利用、經營管理和財政資金使用等方面。

農村住房建設方面,2.0版新增不得超出依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積標准建設農村住房,以及不得未經審批,擅自以個人或多戶聯建、合作建房等名義新建、改建、擴建農村住房發展鄉村旅游等要求。經營管理方面,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未依法辦理相關經營手續開展旅居住宿和接待經營活動等行為,均被納入禁止范疇。

此外,2.0版刪除1.0版中“不得借旅居之名新建特色小鎮、旅居小鎮”的表述。

版本升級

優化支持措施 強化風險防控

相較於此前公開征求意見的版本,正式稿對市場主體引進、人才支持、公共設施配套、交通服務、人居環境治理及財政紀律等內容作出調整。

從正面清單來看,征求意見稿提出“支持引進實力強、有情懷的市場經營主體”,正式稿改為“支持引進經營主體”﹔旅創人才支持機制從“建檔立卡”調整為“完善‘旅創人才庫’”﹔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從“旅居設施配套”調整為“旅居公共設施配套”。

交通服務方面,正式稿新增優化租車便民舉措、擴大免費異地還車服務供給等內容。

人居環境治理方面,相關表述從“整治畜禽散養異味”調整為“鼓勵禽畜集中養殖、人畜分離”。

從負面清單來看,正式稿對財政紀律條款作出調整,將“違背市場規律盲目舉債建設大型公園、廣場以及華而不實的樓堂館所、游客中心、展陳設施”修改為“違背財經紀律舉債建設大型公園、大型廣場以及華而不實的樓堂館所、游客中心、展陳設施”,刪去“不得修建與本土傳統風貌不相協調的旅居建筑及配套設施”。

安全底線方面,房屋安全鑒定標准從“不得將未經安全鑒定或鑒定不合格、未經消防安全評估或評估不合格的房屋用作旅居經營”,調整為“不得將按規定應當進行安全鑒定但未經鑒定或鑒定不合格、被判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房屋用作旅居經營”﹔旅居項目建設管控范圍方面,自然保護地類型新增“世界地質公園”,農用地管控從“耕地”擴大為“農用地”,並新增“不得私搭亂建或利用私搭亂建場所從事旅居經營活動”。

總體來看,2.0版既是對1.0版的整體升級,也是在征求意見后進行精准校准。隨著政策落地,“旅居雲南”將加速向高品質旅居生活優選品牌邁進。(李思凡 杜仲瑩)

來源:昆明日報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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