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AI動畫生產,護佑兒童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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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不少家長反映,短視頻平台上,一些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批量制作的“毒動畫”混在少兒動畫之中,有害內容難以被精准識別和有效攔截。針對此類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亂象,中央網信辦在“清朗·整治AI應用亂象”專項行動中,將利用AI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列為重點整治對象。日前,中央網信辦通報該專項行動第二階段工作成效,累計清理違法違規信息561萬余條,查處賬號4.9萬余個,處置違規網站、應用程序等2400余個。
動畫片是兒童成長的重要精神食糧,助力幼兒認知發展與良好人格養成。然而隨著人工智能的迅速發展,一些摻雜淫穢色情、暴力血腥和不良價值導向的“毒動畫”也悄然進入兒童視野。生成式AI大幅降低了創作門檻,部分創作者利用AI剪輯手段,以無害畫面偽裝片頭規避審核,將不良內容暗藏於視頻中段。高流量帶來的高額收益持續驅動相關視頻的產出,而平台甄別技術未能及時迭代升級,審核存在明顯短板,游客模式更使得未成年人保護模式難以切實發揮有效作用。這些亂象不僅觸碰了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的保護底線,也給網絡治理帶來了嚴峻挑戰。
面對新技術帶來的新問題,必須用法治手段劃定邊界。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對網絡不良信息缺乏甄別能力。一邊是平台與內容制作者的商業利益,一邊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權益,二者均受法律保護。在法益位階上,當兩種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發生沖突時,高位階的法益應當優先受到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核心法益,也關乎社會公共利益,其位階高於平台與內容制作者的商業利益。在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面前,流量收割等商業利益應作出讓步。面向未成年人的網絡內容,必須執行比普通網絡信息更為嚴格的管理標准。
當前,針對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我國已出台相關規定,比如《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發模仿不安全行為、誘導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身心健康的信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要求,大型平台應當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專區、建立合規制度,網絡音視頻等應當設置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向網信、公安等部門報告。
守護清朗的少兒網絡空間,遏制“毒動畫”亂象蔓延,內容創作者和平台都應當承擔起主體責任。內容創作者應當恪守底線,不得利用AI批量篡改經典動畫IP、炮制暗藏不良導向的視聽內容,同時更應積極投身優質兒童內容創作。
有數據顯示,2025年獲頒發行許可証的國產網絡劇片中,青少年題材佔比僅約5.4%,優質兒童動畫的供給缺口,客觀上給“毒動畫”留下了生存空間,市場亟需更多健康向上、寓教於樂的精品內容。面對優質內容供給不足和有害內容滲透的雙重挑戰,網絡平台更要做好“守門人”:針對“小豬佩奇”等經典IP被篡改的特征,建立專門的AI模型特征庫,對刻意放大血腥暴力元素的視頻進行技術攔截和限流﹔徹底整改未成年人模式,封堵游客登錄等系統漏洞。無論未成年人使用本人賬號還是監護人賬號登錄,平台一旦監測到“毒動畫”,均應予以攔截或下架。
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要形成合力,通過行政執法與案例指引,推動網絡生態持續改善。網信部門開展“清朗”專項行動,依法處置批量制作傳播“毒動畫”的違規賬號。檢察機關應發揮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職能,針對平台未履行內容審核義務的情形,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督促整改。當前,一些地方已經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比如,2026年9月,貴州江口縣檢察院依托“茜姐”工作室,聯合八部門會簽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協作機制,對履職不到位的情形依法提出檢察建議。人民法院在審理涉未成年人網絡權益案件中,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依法懲處利用網絡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發布典型案例明確裁判規則,發揮司法裁判的引領作用,用法治力量為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筑起防線。
在未成年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塑造的關鍵時期,營造健康的網絡環境,淨化兒童網絡內容生態,需要內容創作者、平台,以及監管、司法等部門協同發力。唯有以法治筑牢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屏障,才能護佑少年兒童在清朗的數字環境中健康成長。(張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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