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個人信息保護簡化措施規定》公布
2026年07月25日08:4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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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報北京7月24日電 (記者金歆)記者從國家網信辦獲悉:國家網信辦、公安部近日聯合公布《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個人信息保護簡化措施規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了適用范圍和總體要求。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實施個人信息保護,適用本規定。明確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是指處理不滿10萬人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規定支持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在遵守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基礎上,依據本規定採取與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規模、能力等相當的簡化措施保障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個人信息權益。
規定明確了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等的簡化措施。規定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制定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履行告知義務、取得個人同意、受理個人行使權利申請、刪除個人信息等的簡化措施。明確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時免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標准合同、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証的條件。
《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25日 04 版)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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