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雲南頻道>>時政

雲南省抗旱應急井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2026年07月23日08:35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近日,由雲南省水利廳結合實際起草制定的《雲南省抗旱應急井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共6章26條,構建覆蓋抗旱應急井全生命周期的閉環管理體系,明確適用范圍,遵循統籌規劃、節水優先、常備可用、應急管控、系統治理的原則。要求抗旱應急井取水遵循“先生活、后生產,先節水、后取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則,強化用水管控與節水措施。《辦法》規范規劃建設與分類管控,嚴把准入關口,要求將抗旱應急井建設納入本級抗旱應急預案、地下水保護利用規劃,與地下水儲備制度銜接,科學確定建設區域、規模、布局、成井標准與應急取水量,落實地下水水位控制要求,防控地質與生態風險。

《辦法》實行分級分類建設管理。常態化儲備抗旱應急井實行取水許可管理,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工,驗收合格后核發取水許可証﹔突發旱情應急響應期間確需臨時建設的,可先行開工,自開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跨行政區域的抗旱應急井由共同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管理。此外,嚴格限定啟用情形,僅在發布Ⅲ級及以上抗旱應急響應,常規水源無法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用水或飲用水源突發污染,地表水嚴重短缺致農作物關鍵期面臨重大損失,以及法律法規、省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規定的其他應急供水情形下,方可啟用抗旱應急井。

《辦法》明確啟用條件,要求納入管理名錄、設施完好、符合地下水水位管控要求、水質達標、不損害其他合法用水主體權益﹔明確管護主體承擔水質檢測責任,常態化儲備井每年檢測一次、啟用前復檢,臨時建設井啟用前檢測,極端緊急情況可啟用后同步送檢。分4類情形規范啟用審核程序,強化運行管控,明確應急期間服從統一調度、優先保障生活用水,取水人需建立台賬、按核定指標取水等。旱情解除、應急響應終止后,取水人立即停止取水並於3個工作日內報告,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其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封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應急用途,確需調整的需符合禁限採管控要求,按規定履行評估、審核程序。(記者杜仲瑩)

來源:昆明日報

(責編:徐前、木勝玉)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