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出台新規 四種情形一律避險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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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雲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雲南省強降雨期間地質災害轉移避險管理辦法》《雲南省地質災害避險回流管控指引(試行)》,以制度化建設規范強降雨期間地質災害轉移避險、防控避險回流全鏈條工作,形成“預警轉移、閉環管控、正向激勵”的制度體系,推動全省地質災害轉移避險工作標准化、規范化,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管理辦法》明確,轉移避險工作應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科學避險”的原則,建立“省自然資源廳指導,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監督,縣(市、區)自然資源局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落實”四級責任鏈條,實行分級預警機制,實現“省級預報到縣、市級預報到鄉、縣級預報到村”。
什麼情況下需要轉移避險?《管理辦法》明確,當出現雨量達臨災預警值、發生險情異動、風險隱患不能准確預判、夜間風險難以研判這四種情形時,一律進行避險轉移。同時,轉移對象覆蓋隱患點及風險區內的居民、學校、工礦企業、旅游及探親人員,並對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優先轉移。
為解決群眾轉移安置的后顧之憂,《管理辦法》對補助資金保障進行了規定。補助發放遵循“先申報、再核准、后補助”原則,省級按每人每天20元標准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納入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
補助對象為已錄入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統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地質災害風險區以及突發地質災害點威脅范圍內的實際常住居民。突發性地質災害應在轉移避險工作結束的兩周內進行新增隱患點補錄並完善相關手續。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和遭受的地質災害,組織轉移避險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相應的責任主體承擔。
資金發放實行剛性約束,補助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鄉(鎮)政府須在收到資金后一個月內撥至轉移避險人員銀行賬戶,嚴禁使用微信轉賬、親友代領等方式發放補助。
數據顯示,2025年,全省各地成功避讓地質災害132起,避免因災傷亡4257人,成效為歷史最好。但部分地區因群眾擅自返回危險區域引發傷亡的隱患仍客觀存在。《管控指引(試行)》細化轉移全過程、危險區域隔離、安置人員管理、有序返鄉等多環節管控舉措,實現避險閉環管理。
《管控指引(試行)》要求,轉移由網格員帶隊選擇安全路線分組、有序轉移。集中安置人員要建立“一人一檔、一戶一賬”,簽訂不擅自返回承諾書。在危險區域外圍所有入口通道設置警示標志,應急通道由專人24小時把守,利用攝像頭、無人機等技術手段加強巡查,嚴防人員擅自返回。夜間、持續降雨及險情加劇期間,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危險區。
為表揚和激勵在地質災害成功避險中作出突出貢獻或提供關鍵信息的個人和單位,省自然資源廳於2024年8月印發了《雲南省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規定(試行)》。2025年對2024年度成功避險的23個單位、22名個人進行通報表揚,發放獎勵資金63.5萬元﹔2026年兌現2025年度獎勵,覆蓋75個單位、93名個人,獎勵總額達213萬元。
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地將同步落實兩項新規與避險獎勵政策,繼續壓實各級防災責任,強化巡查排查和預警叫應機制。一手抓轉移管控,一手抓激勵引導,推動全省地質災害防治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織密汛期地質災害安全防護網,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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