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摸清“三農”家底 惠及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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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今年1至4月,雲南省圓滿完成了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綜合試點各項工作。各州(市)扎實推進普查員選聘、業務培訓、清查摸底、入戶登記等實戰演練工作,通過全流程模擬普查業務環節,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正式普查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根據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總體安排,今年7至8月將開展普查區劃分及建筑物標繪,9至11月全面實施清查摸底,2027年1至5月開展入戶登記。目前,距普查登記已不足200天,全省普查工作已進入攻堅沖刺階段。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涉及范圍廣、調查對象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對科學制定“三農”政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農業強國具有重大意義。
農業普查是什麼
農業普查是一項國際性的統計調查項目,目前全世界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農業普查。我國作為農業大國,是世界上實施農業普查動員力量最多、規模最大的國家。
我國農業普查中的農業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輔助性活動,兼具鮮明中國特色,將農村、農民一並納入,是一項全面了解農業、農村、農民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
《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我國的農業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6”的年份為農業普查年度。我國分別於1996年、2006年、2016年進行了三次全國農業普查。2026年開展的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上開展的首次“三農”領域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由國務院統一部署、各級政府統籌推進,覆蓋全國所有的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以及有農業生產經營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
農業普查主要“查”什麼
這次普查不是單純地“走田埂、看庄稼、數畜禽”,而是圍繞“三農”全方位摸底,既查老情況,也盯新變化,貼合當前鄉村振興的新形勢,查的內容都和老百姓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
農業普查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單位和個人:農村住戶(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農業普查,“查”什麼?
查農業生產條件,這是農業發展的基礎。主要包括農業從業人員的情況,比如
有多少人在從事農業生產、這些人的年齡結構、學歷水平怎麼樣,還有土地的利用和流轉情況,比如耕地面積有多少,土地有沒有流轉、流轉給了誰、流轉的規模有多大,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情況,比如有沒有完善的農機服務、植保服務、電商物流服務等,這些都直接關系到農業生產的效率和質量。
查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情況,這關系到每個人的“米袋子”“菜籃子”“肉盤子”。具體包括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的種植情況,比如糧食種了多少、產量有多少,油料、烤煙等經濟作物的種植和產出情況﹔畜牧業的發展情況,比如豬牛羊雞鴨鵝等畜禽的養殖規模、肉蛋奶的產量﹔林業方面,會查林地面積、經濟林種植以及林下經濟的發展情況﹔漁業方面,則會關注淡水養殖、海水養殖和產量的相關情況。簡單來說,全國的糧食生產和重要農產品供給能力到底怎麼樣,得靠這次普查摸清真實底數。
查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是這次普查最突出的新亮點。包括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情況,這些新型主體是推動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力量﹔現代設施農業的發展新情況,比如大棚、溫室、智能化灌溉等先進設施的應用情況,這些設施能大幅提升農業生產的抗風險能力和產出效率﹔智慧農業的應用情況,比如無人機播種施肥、衛星遙感監測、人工智能等在農業生產中的應用程度。具體來說,就是看農業科技含量高不高、現代化水平怎麼樣、新質生產力發展得好不好。
查鄉村發展基本情況,全面了解整個農村的發展面貌。包括鄉村產業的發展情況,除了傳統的種植養殖產業,還要了解農村的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新興產業的發展狀況﹔鄉村建設方面,會查農村的道路、供水、供電、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以及學校、衛生室、文化室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完善程度﹔鄉村治理方面,會關注鄉風文明建設和基層黨建情況等,全方位掌握鄉村發展的整體水平。
查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看老百姓的生活過得怎麼樣。包括農戶的家庭情況,比如家庭人口數量、收入和支出情況,醫療、養老保障情況怎麼樣,能不能看得起病、養得起老,孩子上學方便不方便,教育條件怎麼樣等﹔還有生活質量方面,比如住房條件、飲水安全、出行便利度、通訊條件、文化娛樂活動和居住環境衛生等,真正摸清農民的生活現狀和實際需求。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和前三次有什麼不同
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為高質量開展“四農普”、更好服務“三農”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條例從3個方面對農業普查基礎制度進行了完善:
組織實施方面
根據農業普查工作涉及面廣、參與主體眾多等特點,增加“各方共同參與”作為農業普查組織實施原則。
普查內容方面
根據鄉村全面振興有關要求,增加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事項。
普查方法方面
注重運用現代化調查手段,增加遙感測量等新普查方法,明確農業普查應當充分利用行政記錄、社會大數據等資料。
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意義
很多人覺得普查是國家的事,和普通人無關,其實恰恰相反,普查的數據,最終都用來造福農民、建設鄉村。農業普查不僅關乎國家糧食安全、鄉村全面振興大局,還關乎每個農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得到廣大農戶的理解和支持。
通過摸清家底,精准制定惠農政策。國家的農業補貼、鄉村建設資金、農田改造項目、飲水道路基建、養老惠農政策,都需要真實准確的農業數據作為依據。通過普查摸清耕地數量、種植結構、養殖規模、農戶收入、鄉村人口、基礎設施現狀,才能避免政策“一刀切”,讓惠農資源精准落地,真正惠及種地農戶、養殖大戶、返鄉創業者。
賦能農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本次普查重點關注農業新質生產力、新型農業業態、鄉村產業發展等新內容,精准掌握特色農業、設施農業、農林牧漁服務業的發展現狀。依托普查數據,國家可以科學規劃農業產業布局,扶持鄉村特色產業、壯大集體經濟,帶動更多村民就地就業、增收致富。
記錄鄉村變化,夯實農業強國根基。十年一普查,是對農村人居環境、民生保障、改革成果的全面盤點。從農田耕種到鄉村道路,從農戶生活到產業發展,每一組數據,都是鄉村振興的真實答卷,為農業現代化、農業強國建設提供核心數據支撐。
面對普查,希望廣大農民群眾能多一分理解、多一分配合,如實填報每一項信息,讓國家摸清家底、相關部門制定的政策更加精准有力,更好助力鄉村全面振興,讓農村更美麗、農業更發達、農民更幸福!
延伸閱讀
時間安排
普查時點和時期
普查的標准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四大實施階段
1 准備階段(2025年—2026年)
主要是組建普查機構,研制普查方案,開展普查試點,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開展普查宣傳,選聘與培訓普查人員,開展遙感測量,進行清查摸底等,為普查登記做好各項准備。
2 現場登記階段(2027年1月—5月)
主要是開展普查登記、數據上報、比對復查等工作。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動員力量最多的階段,也是普查工作中最為關鍵的環節。
3 數據處理及發布階段(2027年6月—12月)
主要是組織事后質量抽查,審核匯總並發布普查主要數據等。
4 資料開發應用階段(2028年—2029年)
主要是建立普查數據庫,編輯出版普查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等。
普查范圍
1.普查對象
農村住戶、城鎮農業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2.普查行業范圍
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農林牧漁輔助性活動。
3.核心調查內容
農業生產基礎條件、糧食、大宗農產品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發展情況、鄉村發展建設情況、農村居民生活狀況。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新亮點
1.普查內容與時俱進
在傳統農業家底摸排基礎上,新增多元化糧食供給、農業新質生產力、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等新興內容,完整記錄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
2.普查方法更科學高效
全面普查與抽樣調查結合、長表與短表搭配,分層分類開展,減輕基層填報負擔,提升工作效率。
3.普查手段數字化賦能
大規模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全面提升普查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4.普查數據共建共享
深度整合各類行政記錄,打造農業普查“一張圖”,拓寬普查成果應用、共享渠道。
疑問解答
1.填報信息會不會泄露個人隱私?
答:完全保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於統計以外的目的。
2.不配合、瞞報數據有什麼后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配合普查是法定義務。瞞報、拒報、虛報數據會造成區域農業數據失真,阻礙惠農政策精准落地﹔相關責任人將依照統計法律法規依法處理。如實填報既是履行公民義務,也能為本地爭取更多鄉村發展扶持政策。
3.普查能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實際好處?
答:農戶層面:依據種植、養殖、收入數據,優化糧食補貼、養老、鄉村道路、供水等民生扶持政策﹔經營主體層面:精准配套農機補貼、產業信貸、農產品產銷扶持、園區建設政策﹔鄉村層面:依據各村產業、人口、設施短板,統籌修路、水利、文旅、人居環境提升項目,落地鄉村振興規劃。(記者 胡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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