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紅河:司法護綠 繪就紅河生態新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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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綠水青山是雲南紅河高質量發展的寶貴家底,生態安全是筑牢西南生物多樣性屏障的關鍵一環。近年來,紅河州法院堅持黨建引領司法護綠主線,以專業化審判夯實根基、恢復性司法修復生態、跨域化聯動凝聚合力、普惠式普法厚植理念,把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貫穿生態保護全鏈條,用司法擔當守護紅河山清水秀,在邊疆大地書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法治答卷 。

元陽法院巡回開庭審理環境資源案件。
精耕專業審判,筑牢生態司法“壓艙基石”
紅河州法院堅持以專業化改革破解環資案件刑民行交叉難題,把健全環資審判體系作為踐行綠色司法的重要抓手,持續完善制度架構、優化管轄模式、深耕民族特色裁判,實現依法懲損、民事追償、生態修復一體落地。
早在2016年12月,紅河中院挂牌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在全州率先推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機制,打破案件分審壁壘﹔2022年起落地石屏、元陽環資案件跨縣域集中管轄改革,破除行政區劃束縛,構建“中院統籌調度、基層法院主審、重點區域攻堅”立體化審判格局,實現全流域生態一體司法保護。
在元陽哈尼梯田用水糾紛典型案件中,承辦法官立足邊疆民族地域特點,踐行法理與民俗相融裁判思路,徒步深入密林水源地實地勘驗,查清哈尼族傳統“木刻分水”民俗與當代民生用水現實矛盾。裁判立足生存權優先原則,兼顧千年農耕生態習俗與村寨基本飲水剛需,既守護“木刻分水”傳承千年的生態智慧,又妥善化解兩寨水資源紛爭,以柔性司法護航世界文化遺產永續保護,實現民族團結、生態管護雙向共贏。
近三年來,紅河州法院審結各類環資案件225件,其中刑事案件129件(含刑附民公益訴訟7件)、民商事案件80件、行政案件16件﹔2024年2件審判案例入選雲南省環資審判典型案例,以精品裁判樹立區域生態司法標尺。

法院干警在紅河哈尼梯田核心景區向少數民族群眾和過往游客宣講涉生態保護法規。
創新修復模式,激活生態復綠“內生動能”
秉持“修復優先、懲防並舉”恢復性司法理念,紅河州法院跳出“一判了之”傳統辦案定式,立足石屏70%森林覆蓋率、異龍湖流域、哀牢山自然保護區等本土生態稟賦,不斷豐富補植復綠、碳匯代償、勞務代償等多元化生態修復舉措,倒逼生態侵權主體從“破壞者”變身“修復人”,讓受損山林河湖重煥生機。
圍繞全州污染防治攻堅、水系綜合治理、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設等重點任務,法院將生態修復實效作為案件審理核心標尺,因地制宜細化修復方案,緊盯山林損毀、水體破壞等不同侵權類型精准施策,推動司法裁判轉化為看得見的“青綠成效”。
依托恢復性司法實踐,打通“辦案—修復—管護”閉環鏈條,立足紅河山林、濕地、梯田多元生態特征,探索適配邊疆實際的綠色賠償機制,把生態環境受損程度、修復成本納入裁判考量,以法治剛性約束筑牢生態修復底線,切實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落到生態修復實處。
深化府院聯動,織密協同共治“保護網絡”
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系統治理要求,紅河州法院跳出法院單打獨斗思維,健全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司法協作體系,推動構建“黨委統籌、行政主管、司法賦能、多方共治”生態治理新格局 。
元陽、紅河、綠春三縣法院聯動觀音山、分水嶺、阿姆山自然保護區管護部門簽訂生態司法協作協議,建立紅河流域跨區域聯防保護機制﹔石屏法院出台專項聯動實施方案,聯合公安、檢察、林草等部門完善行刑銜接制度、常態化聯席會議機制,細化線索移送、聯合巡查、案件會商工作細則,聚焦異龍湖管護、古樹名木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管控開展聯合執法。

元陽、綠春法院與黃連山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共同簽訂司法協作框架協議。
從一紙協作協議到常態化聯合行動,從個案線索移送至全域聯合整治,紅河州法院持續打通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銜接堵點,凝聚生態保護強大治理合力,推動分散式管護轉向系統化共治。
深耕全域普法,厚植全民護綠法治根基
堅持普法與審判深度融合,紅河州法院緊扣世界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關鍵節點,立足紅河多民族聚居地域特色,做實“巡回審判+雙語普法+新媒體宣傳”三維普法矩陣,推動生態環保法治理念進村入寨、深入人心。
石屏法院選擇山林毀損案發地就地開展巡回庭審,以案釋法現場警示教育旁聽村民,用身邊案例破除“隨意砍樹不違法”錯誤認知﹔建水採用“線下巡回開庭+線上短視頻普法”雙線模式,綠春、河口法官活用本土少數民族語言開展田間普法,元陽借力“開秧門”民俗節慶嵌入梯田保護法治宣講,讓法條變家常、法理入民心。
同時用好新媒體平台,常態化發布典型案例、普法短視頻,近三年來紅河州法院平台刊發生態普法內容200余條,累計閱讀量突破8萬次。通過常態化普法,持續推動環保理念從法律口號轉化為群眾行動自覺,營造全民知法、守法、護綠的良好社會氛圍。
站在生態文明建設新起點,紅河州法院將堅守司法護航綠色發展政治責任,緊扣綠美紅河建設部署,持續深化環資審判專業化、生態修復多元化、協同治理常態化、法治宣傳長效化建設,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司法履職質效,以更扎實的審判舉措守護梯田林海、碧水清流,用法治筆墨持續繪就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紅河生態新圖景。(羅旋 文/圖)
來源: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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