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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懲戒,這所學校請法治副校長在場

2026年06月01日08:40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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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教育懲戒,這所學校請法治副校長在場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法官聶然,作為法治副校長在學校進行了一次懲戒。

  今年3月,在北京市豐台區一所中學的會議室裡,聶然身穿法官制服,與學校老師一起,面對學生李飛(化名)及其家長,展開懲戒。事件緣於李飛與同學肖夏(化名)產生矛盾,在網絡上編造並散布針對肖夏的不實信息。校方調查核實后,決定對李飛進行懲戒。

  “我今天的身份,是學校的法治副校長。”聶然指出,李飛的行為違反了校規,她詳細講解該行為可能引發的法律后果,如侵害他人隱私權、名譽權等。懲戒后,校方反饋,李飛未再出現類似行為,兩個學生重歸於好。

  法官參與校園違紀處置,有著明確的法律依據。2021年6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確立法治副校長制度。2022年,教育部出台管理辦法,要求每所中小學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協助開展法治教育、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在北京市豐台區,由法院派往中小學的法治副校長有52名,覆蓋全區47所中小學及幼兒園。除了定期普法講座,法治副校長還深度參與校園安全管理、指導教育懲戒、調解矛盾糾紛等各項工作。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院長、教授王貞會說,針對校園糾紛,學校在進行德育教育與校紀處分時,可引入法治副校長進行專業分析與定性,更具權威性、嚴肅性,教育效果明顯,是一種法治化處理校園矛盾的新模式。

  首都師范大學附屬雲崗小學德育主任劉寶民坦言,以往處理網絡欺凌等“軟暴力”問題時,學校常陷入被動。“這類行為隱蔽性強、取証難度大,處置尺度不好把握。”

  法治副校長的到來,為學校帶來專業支持和可操作的方法。“他們用法律條文界定行為性質,指導我們收集証據、化解矛盾、開展心理疏導。”劉寶民說,這讓學校老師在處理此類問題時“更有信心,更有辦法”。

  二十一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指出,設立法治副校長,可有效破解校園治理難題。教師落實教育懲戒權時,存在“不願管、不敢管、不會管”的情況﹔對於學生欺凌等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學校急需專業支持,建立有效應對機制。法治副校長以專業力量介入,將法律條文轉化為具體舉措,為學校依法管理保駕護航。

  王貞會強調,法治副校長制度的設立將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進行前置,是分級干預體系中的關鍵一環,通過專業法治力量的介入,實現對青少年不良行為及風險隱患的“及時發現、及時干預”,將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據了解,豐台區人民法院聯合專業機構建立“學生校園傷害糾紛一站式解決機制”。該機制運行3年來,成功化解相關糾紛74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23天。

  “法治副校長的功能作用不止於學校這個層面,具有顯著的‘外溢效果’。”王貞會說,其以校園為核心,將法治實踐與法治理念延伸至家庭與社會。一方面,通過校內的普法宣傳,令學生、教師乃至家長共同受到法治熏陶,實現“從學校反哺家庭法治建設”﹔另一方面,法治副校長參與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協同各方淨化青少年成長的社會環境。因此,法治副校長制度是推動形成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網絡、司法“六大保護”協同發力的重要實踐抓手,為未成年人的全面保護提供堅實的制度化支撐。

  熊丙奇強調,法治副校長的價值,不僅體現在處理單個糾紛,更在於通過專業指導,將教育懲戒轉化成一堂生動的“法治實踐課”,在解決問題過程中,塑造師生的規則意識和程序正義理念,推動校園形成依法治理的良性氛圍,讓法治理念在潛移默化中成為校園文化的有機組成。(劉胤衡 鄒竣麒)

(責編:木勝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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