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新規6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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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對家庭而言,孩子的事,永遠是大事﹔舌尖上的安全,絲毫不容鬆懈。在市場監管總局2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介紹,《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6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出台將為幼兒園食品安全明確“責任清單”,提供“操作手冊”。
據介紹,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幼兒園供餐模式選擇、管理人員配備履職、採購驗收、加工制作、餐飲具清洗消毒等關鍵環節的責任要求和具體措施。
規定提出,幼兒園原則上應當自主經營、統一管理食堂。確需委托承包或確需園外供餐的,必須嚴格設定遴選條件、綜合評估供餐能力、運輸距離等,做到不達標,不進園。幼兒園要通過培訓、考核,進一步強化相關從業人員素質和專業能力提升,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規定明確,幼兒園食材供應商應近3年內不得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實食品安全輿情事件﹔幼兒園禁止從園外採購散裝糕點、漢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採購、貯存、使用散裝食用油、散裝食鹽。餐食從燒熟到食用間隔不得超過2個小時﹔配送必須使用專用、密閉、保溫設施,分餐人員必須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
同時,幼兒園必須設置獨立洗消間或隔斷場所﹔餐飲具原則上採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園外集中消毒單位的復用餐飲具。每學期,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幼兒園食堂、承包經營企業、供餐單位等進行不少於2次的監督檢查﹔如有幼兒園集中用餐違法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罰,嚴格落實處罰到人、從業禁止等要求。
據介紹,教育部門將協同市場監管部門推動有條件的幼兒園建設“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並與監管系統數據互通,推行食材驗收及入庫出庫、貯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食分發、師生就餐等覆蓋全鏈條各環節的視頻監控系統,實現透明監管,讓幼兒園食品安全看得見,讓家長放心。
今年,國務院食安辦會同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已部署開展了中小學、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將指導各地結合規定貫徹實施,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緊盯薄弱環節、深入排查風險、及時消除隱患,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懲重處,堅決防止問題反彈。(李春劍 劉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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