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國家賠償金最新標准公布
2026年05月20日08:26 | 來源:中國青年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通知,要求自2026年5月18日起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時,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按照新的日賠償標准495.94元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26年5月15日公布,2025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29441元。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計算公式,日平均工資為495.94元。根據該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自5月18日起,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時,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按照上述標准計算,即每日495.94元。(記者 胡寧)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