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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法實施有效規范預付式消費市場——

“辦卡”消費,預收款如何繳稅?

汪文正
2026年05月13日08:1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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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貴州、山東、重慶、寧夏、安徽五地稅務部門集中曝光5起教育培訓行業涉稅違法案件,涉案企業通過不按規定申報、隱匿收入、私戶收款等方式偷逃稅款,受到法律嚴懲。

  據了解,在教育培訓、美容美發、健身康養、物業服務等行業,從業者普遍採用先收款再分期、分次提供服務的模式開展經營。這種模式一方面鼓勵消費者進行大額消費,增加了商家營業額﹔另一方面也造成個別從業者“關店跑路”“收款不退”的亂象。今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正式施行,對這類預收款繳稅進一步規范,同時有助於規范行業秩序。

  “此前,部分企業在收取儲值充值款項后,往往會將預收款收入分攤到整個服務周期內,分期確認收入並繳納增值稅。”西南政法大學稅務碩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廖明月對記者表示,按照今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應全額一次性申報納稅。

  廖明月介紹,增值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發生應稅交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銷售款項索取憑據的當日﹔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日。據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發配套文件《關於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等有關事項的公告》進一步細化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服務,先收取價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務的,以首次提供服務的實際開始當日和合同約定的當日,按照孰先原則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應當就收到的全部價款申報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法及相關配套公告界定了先收取款項再分期分次提供服務的納稅義務時間,以及應當全額確認銷售額,這相當於對企業資金流進行了更有效監管,防范偷稅漏稅風險。”廖明月表示,企業稅務合規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將有效穩定企業政策預期,引導企業主動合規,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企業“關店跑路”“收款不退”等行為,間接保障消費者權益。

  針對教育培訓、物業服務、美容美發、健身康養等行業常因消費者退卡、課程中止或企業經營異常導致預收款退款的情況,增值稅法及相關配套規定也已作出明確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中止、退回等情形時,可在退款當期扣減銷售額。“這既充分保障了納稅人合法權益,也進一步統一了服務類預收款的增值稅征收管理口徑。”廖明月說。

  廖明月認為,對普遍採用先收款再分期、分次提供服務模式的行業,增值稅法的實施既是一次嚴肅的合規檢驗,也為企業規范經營、提升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機。相關經營主體應主動對照新政要求,全面梳理存量預收款業務,同步優化財務核算與內控流程,規范發票管理、收入確認及納稅申報等關鍵環節。在經營層面,要結合實際合理優化收費模式,適當調整繳費周期,同時完善服務合同約定,清晰明確服務起始時間、價款結算及發票開具等內容,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實現依法合規、平穩有序經營。

(責編:木勝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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