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監管“擬人化AI”服務(金台銳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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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面對“擬人化AI”,要防止技術應用“替代社會交往、控制用戶心理、誘導沉迷依賴”
近日,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公布《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將於7月15日起施行。
人工智能(AI)的擬人化互動,在緩解老年人孤獨感、提供個性化適幼陪伴、拓展文化傳播形態等方面展現出獨特潛力。然而,其帶來的挑戰也愈發凸顯:從技術邏輯看,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的“情感表達”並非真實共情,本質上是基於算法和大數據的智能生成結果﹔從商業邏輯看,為最大化用戶留存,算法往往被設計為扮演“完美伴侶”,極易誘導用戶產生親密依賴,並暴露情感需求、價值取向、心理健康狀況等信息。這不僅侵蝕用戶情感自主性,沖擊現實人際關系,還可能侵犯人格尊嚴和隱私等權利乃至危害國家信息安全。
法治是防范技術風險、引導其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石。《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所體現的包容審慎、分類分級監管理念,精准把握了發展與規范之間的平衡。它既劃出了清晰紅線,嚴禁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壓實服務提供者的安全主體責任﹔也預留了創新空間,鼓勵在文化、養老等民生領域的正向探索。這種“底線守護”與“高線引領”相結合的思路,變被動應對為主動施治,體現了前瞻性的治理智慧。
讓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行穩致遠,還需在實踐層面深化認識。技術的“擬人”終究不是“真人”,無論互動如何逼真,其本質仍是算法與數據,缺乏人獨有的情感溫度、道德判斷與社會責任感。因此,所有服務的技術設計與應用,都必須堅持以增進人的福祉為根本價值判斷,面對“擬人化AI”,要防止技術應用“替代社會交往、控制用戶心理、誘導沉迷依賴”。
有效的治理必然是協同的治理。人工智能的跨界融合特性,決定了其治理需要網信、發改、工信、公安、市場監管等多部門形成監管合力,還需要和企業的倫理自律、行業的規范標准、社會的監督評議與用戶素養的提升等聯動。正在探索中的人工智能沙箱安全服務平台,正是這種協同治理理念的實踐,旨在通過可控環境提前發現並化解風險。
展望未來,擬人化互動將更深度融入教育、醫療、心理支持等專業領域。這要求我們的治理思維必須具備更強的前瞻性與適應性。法律規范需隨技術迭代而動態調適,人機交互的倫理框架需在開放對話中持續完善,公眾的數字素養也需同步提升。我們不僅要筑牢“不能做什麼”的底線,更要思考並引導“應當如何更好地做”,將技術資源導向解決社會痛點、促進公平正義、豐富人的精神世界的正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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