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知名品牌,“無心”也要擔責
2026年04月30日08:0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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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六神”花露水、“仙楂樹”飲料、“香香飄”奶茶……這些山寨假貨,不僅生產者違法,也讓售賣者坐上被告席。
“我在鎮裡開小超市,這些商品是別人上門推銷的,也沒賣幾瓶,真不知道是假貨。”直到坐上被告席,劉某依然感到委屈。4月21日,庭審現場,被告劉某一再表示自己對商品真偽並不知情。但劉某拿不出當時進貨的發票。經法庭主持,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劉某願向原告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承辦本案的法官、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民四庭一級法官魏凱說,根據商標法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証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不知道”這個主觀要件,需要辯方拿出証據。
“仙楂樹”“香香飄”等“碰瓷”知名品牌的假冒商品,同樣是侵犯商標權的“重災區”。河南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則典型案例給出明確警示。
原告天津冠芳可樂飲料有限公司持有“山楂樹下”“山楂樹”相關注冊商標。2023年,該公司發現某便利店銷售的一款飲料,外包裝與“山楂樹下”飲料包裝高度相似且售價遠低於正常價格,遂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飲料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近似字樣,且產品包裝、裝潢與原告知名商品高度近似,被告某食品公司和某便利店已構成對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和不正當競爭。最終依法判決被告某食品公司、某便利店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5萬元,涉案便利店對其中3000元賠償承擔連帶責任。(新華社記者 黃江林)
(責編:木勝玉、李發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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