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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需警惕挂名“法定代表人”暗藏風險

2026年04月29日08:33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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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求職需警惕挂名“法定代表人”暗藏風險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近日通報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案,揭示利用大學生轉嫁經營風險的騙局。

  2021年,求職大學生王歐(化名)在求職時被一則招聘信息吸引:成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可入職成為北京某公司的消防設備維護員。中間人承諾“毫無風險”及千元報酬,在此誘惑下,王歐線上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無償受讓該公司全部股權,成為公司唯一股東及法定代表人。

  當2024年王歐被限制高消費、無法購買高鐵票時,他才發現,自己“名下”的公司卷入一起勞務糾紛,需承擔數百萬元賠償,他本人被列為被執行人。

  王歐認為,原股東李某、趙某虛構招聘事實、故意隱瞞公司債務,屬於惡意欺詐,遂將二人訴至通州區人民法院,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協議。

  通州區人民法院馬駒橋法庭副庭長吳可加指出,根據民法典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撤銷。該權利行使有一年的除斥期間。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趙某在公司已涉訟、存在巨額債務風險的情況下,故意隱瞞關鍵信息,誘使毫無經驗的王歐受讓股權,已構成欺詐。據此,法院判決支持王歐訴求,撤銷涉案股權轉讓協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分析稱,當下企業登記流程簡化,全程網辦、“不見面”審批提升了便利度,也出現“做兼職莫名成法定代表人”現象,暴露出個人信息保護與登記審核存在漏洞。

  王歐的遭遇並非個案。2025年8月,上海一大學生發現名下出現多家“空殼公司”,且涉嫌虛開發票,在同年11月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撤銷登記成功。今年1月,黑龍江一學生反映因在成都“被法人”而無法報考公務員,目前正申請撤銷登記。

  記者採訪發現,此類騙局中,不法分子以“簡單操作、高額報酬”為餌,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信息,配合完成線上人臉識別、電子簽名等操作,將其登記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很多受害者直至無法購買機票、車票,或是在報考公務員、求職背調時受阻,才發現自己名下有公司,這些公司或債務纏身、或涉訴訟,甚至涉嫌虛開發票等違法犯罪行為。

  劉俊海指出,要對涉及個人信息採集、處理環節的技術平台強化監管。他提醒,公民身份信息被他人用於注冊公司,不僅可能背負巨額債務,個人信用、未來投資經營都會受到影響。因此,公民要注重保護個人隱私信息,不輕易暴露人臉識別等隱私信息。

  吳可加說,股權轉讓方須堅守誠信底線,依法如實披露公司經營、債務及訴訟等關鍵信息,這是法定義務。市場交易的核心在於誠信,任何試圖鑽空子、轉嫁風險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規制。

  吳可加提醒廣大求職者,切勿因求職心切而輕信“挂名法定代表人無風險”等虛假說辭。應主動通過官方平台核驗企業資質,對簽署股權轉讓、法人變更等要求保持高度警惕,及時咨詢專業人士。挂名擔任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甚至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責任,務必保持清醒認知。( 劉胤衡  鄒竣麒)

(責編:木勝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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