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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啟蒙App彈出低俗廣告 關閉按鈕暗藏“陷阱”

警惕不良信息經“隱形通道”侵害未成年人

2026年04月14日08:28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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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警惕不良信息經“隱形通道”侵害未成年人

一款主打兒童啟蒙的App,開屏竟是低俗廣告,關閉按鈕還暗藏“陷阱”。近期,寶寶巴士(福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其面向兒童的數字產品中發布低俗廣告,被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0萬元,並沒收違法所得3.68元,此事登上熱搜。

孩子指尖滑過的啟蒙App,竟成不良信息的“隱形通道”,這一案例引發諸多家長擔憂。

2025年10月,多位家長反映“寶寶巴士兒歌”App頻繁彈出內容露骨的“成人廣告”,且關閉按鈕隱蔽,兒童極易誤觸,點擊后還可能自動下載不明軟件或跳轉擦邊視頻頁面。一款本應陪伴孩子健康成長的啟蒙應用,卻成為不良信息的傳播載體,相關行為已觸碰多條法律紅線。

“低俗不是‘流量密碼’,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公序良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張倩指出,涉案廣告低俗、色情,已觸碰廣告法紅線。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刊登、播放、張貼或者散發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告。

在張倩看來,涉案App用戶主要是低齡兒童,他們正處於認知發展的重要階段,面向這一群體,平台經營者應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推送低俗廣告嚴重違背“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構成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面對質疑,寶寶巴士相關負責人曾出面回應,稱廣告由第三方平台接入,內部監管存在遺漏。對此,張倩表示,平台作為廣告發布者,是廣告內容流向用戶的“總閘門”,對平台內廣告承擔相應的審核責任。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証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証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所謂廣告‘來自合作方’的說法,並非免除責任的借口,反而暴露出平台審核機制的失守。”張倩指出,值得警惕的是,那些“藏起來”的關閉按鈕和誘導性跳轉,表面看是設計細節,本質上是對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侵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張倩分析說,App廣告中難以識別的跳轉選項,實際上是一種隱瞞和誤導,兒童因認知能力有限,極易被誘導操作,進而接觸不良信息或下載不明軟件,合法權益在不知不覺中受到侵害。

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平台悄悄收集孩子的個人信息,那將觸碰另一條紅線——個人信息保護法將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列為敏感個人信息,處理前必須取得監護人同意,並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這意味著平台在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時負有更嚴格的法律義務。

張倩強調,任何面向兒童的互聯網產品,都不能利用孩子的“看不懂”和“點得中”,成為商業變現的捷徑。3.68元的違法所得微乎其微,但30萬元的重罰卻擲地有聲:低俗內容不是“流量密碼”,合作方不是“免責金牌”,誘導設計不是產品思維,而孩子的個人信息更不是可以隨意開採的商業資源。(記者 韓飏)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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