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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信辦發文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不得向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

2026年04月14日08:26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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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為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打賞管理,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推動網站平台合規健康運營,切實維護網民合法權益,中央網信辦秘書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網站平台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

  《通知》要求,明示打賞規則。網站平台向用戶提供充值打賞服務、設置榜單排名、設計互動玩法,應制定明確規則,並以直接、簡潔方式公開,不得採取多次跳轉、冗長條款等方式影響用戶知曉。

  《通知》提出,規范打賞營利權限開通。網絡直播賬號申請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如有違規記錄,應在處置期滿3個月后再予以開通。網絡直播賬號被禁言的,應同步暫停其打賞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3倍。

  《通知》明確,提供打賞限額功能。用戶首次進行直播打賞,網站平台應主動提供打賞限額設置服務,允許用戶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網站平台還應提供打賞提醒功能,合理設置用戶打賞提醒觸發條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頻次,將相關功能默認為開啟狀態。

  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方面,《通知》要求,網站平台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向8-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征得其監護人同意。向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征得其監護人同意或核驗其收入証明材料。對發現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應進行必要核驗,確系未成年人打賞的,應立即採取處置措施。

  《通知》同時要求建立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加強異常打賞識別處置、完善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加大處置和曝光力度等。(記者 何春中)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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