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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社會工作部門推動為基層減負賦能——

從源頭減負擔 以機制固長效

2026年04月11日08:41 | 來源: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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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雲南省社會工作部門突出標本兼治、注重常態長效,持續厘清村級組織權責邊界,深入推進村(社區)工作事務和証明事項的清理規范,切實為基層干部減負,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厘清權責邊界

堵住事務下沉漏洞

走進安寧市縣街街道甸東村委會辦公區域,不禁會注意到整個空間內留白明顯增加,相比以前,大門口挂的牌子、上牆的制度、擺著的職能牌大大減少了。“減少的是牌子,減輕的是負擔。”村黨總支書記朱勇說,“濫挂牌”清理的背后,是不該由村級承接工作事項的清退。

“部門成立之初,我們就對全市村(社區)開展摸排,全面梳理工作事項、挂牌、公章使用、証明事項、工作群、手機App等情況,追溯可能給基層帶來負擔的根源,省、市、縣三級協同聯動,針對性開展清理,繼而建章立制鞏固成果。”安寧市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陳祝鋒介紹。

在此期間,全省范圍內防止隨意向村(社區)下派任務的工作都有了新規范:社會工作部門在6個州(市)24個村(社區)開展動態調整村級工作事項和規范內部挂牌試點,細化明確村級組織“必須為”“協助為”“不得為”3類具體事項,建立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事項”和“協助服務事項”2項清單,進一步厘清村(社區)職責邊界,讓村級組織知道應該干什麼、不該干什麼﹔在全國率先出台省級層面《村(社區)工作事項准入工作指引》,通過劃定准入范圍、建立准入程序、明確負面清單,防止部門隨意轉嫁事務、攤派任務。截至目前,全省累計清理村級組織不應承擔的工作事項1400余項,上級各類事項盲目下沉到村(社區)的現象明顯減少。

“履行職責事項由全省統一明確,我們結合昆明實際動態調整轄區范圍內的協助服務事項。”昆明市委社會工作部相關負責人海俏翻開《昆明市村(社區)協助服務事項准入和退出操作指引(試行)》,一一指向其中標明的事項范圍、准入流程、申報主體、審定主體。海俏特別提到一個細節:“堅持權隨責走、費隨事轉、事費配套的原則,有關部門委托村(社區)協助開展的工作事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並落實好人員、經費、設施設備等保障。”

在擁有撫仙湖、星雲湖、杞麓湖的玉溪市,高原湖泊的日常管護已被納入沿湖村(社區)的協助服務事項清單。玉溪市委社會工作部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協助事項的動態調整流程已運行成熟,各方反響良好。”

制定減証清單

破解“兜底証明”難題

“原來每年要開出100多份証明,去年隻開了幾份。”江川區星雲街道浪廣社區黨總支書記李媛的切身感受,是全省推動村級組織出具証明事項依規便民的生動寫照。

村(社區)作為最基層的治理單元,長期以來承擔著開証明中“兜底”的角色,佔用基層干部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居住証明、死亡証明、親屬証明、婚姻狀況証明、家庭困難証明、經濟收入証明……”李媛順口就報出曾經開出的各種証明,“我們社區外來購房者多,隻一個居住証明往往就會三番五次地折騰,提供給不同部門。”

為此,雲南省出台村級組織保留出具証明事項和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証明事項2個指導目錄,明確正面清單2項、負面清單34項,賦予村(社區)干部對清單外群眾急需且能核實的証明事項靈活處置權限,解決村級組織該不該出、能不能出的問題﹔制定指導手冊、規范印章使用登記模板,解決村(社區)干部出具証明時不會、不規范等問題。

“為了確保制度設計能真正落地,省、市、縣三級通過政策解讀、點對點工作提醒等方式開展倒查,一事一議研究溝通推動隱形索要及‘萬能公章’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糾治。”省委社會工作部有關工作人員介紹。

村(社區)不再“兜底”,群眾仍有開証明的需求怎麼辦?省委社會工作部協調24個省級部門聯合制定《省級相關部門和單位規范証明事項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單》,明確34項証明不由村級組織出具后由誰出具以及工作流程、所需材料等。

朱勇對遇到的一件事印象深刻。轄區內一名居民在服刑期間申請辦理保外就醫,監獄提出必須提供經濟收入証明。依據規定,該項証明不應由村級出具。於是,朱勇向申請人解釋清楚后,又將情況告知安寧市委社會工作部。最終,經省委社會工作部同省司法廳協商,共同明確申請保外就醫不再需要開具經濟收入証明。

以個案處理推動各種証明從源頭上把控,全省社會工作部門依托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機制等途徑,聯動各方推廣“書面承諾制”,推動醫院、學校、銀行等用証單位將部分証明要求調整為申請人自主承諾方式,切實做到“減証”便民。

事項減少、証明減少,朱勇有了更多時間關注村內的基礎設施改善、集體經濟發展,李媛有了更多精力分析社區內民生服務短板、化解糾紛堵點……基層干部卸下包袱輕裝上陣,服務質效提檔升級、惠民暖心。(記者 岳曉瓊)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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