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丨“搶攤位”咋治理?網友支招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這樣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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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昆明2月24日電 (記者木勝玉)“近年來,‘地攤經濟’的復蘇為城市增添了煙火氣,但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因缺乏統一管理而導致的‘搶攤位’亂象。”近日,雲南昆明一名長期從事擺攤經營的人員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由於缺乏統一管理,攤販間因“搶攤位”而引發矛盾糾紛的問題日益突出,不僅擾亂了經營秩序,更對市容環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困擾,希望能通過規范收費管理來解決擺攤亂象,推動“地攤經濟”良性發展。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截圖。
該網友在留言中直言無序擺攤的三大痛點,並梳理了國內多地規范攤販管理的成功經驗,由此建議昆明市構建“公益化、精細化、智能化”的攤販管理體系,推行“固定場所、公益收費、分類管理、攤販自治”的綜合方案﹔管理不以盈利為目的,所收費用全部用於攤區運營、維護與升級。
收到留言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經調查處理,就網友提出的建議作出回復。
留言回復稱,自2020年以來,昆明先后出台了《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有序推進引攤入市工作的實施意見》《昆明市佔道經營專項整治方案》等,為此項工作提供重要依據和指導。為進一步促進昆明市夜間經濟高質量發展,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多個部門配合昆明市商務局研究制定印發了《昆明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昆明市促進夜間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由多部門形成工作合力,持續打造“夜昆明”地標、商圈、生活圈等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助力區域性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目前,昆明各區均以上述文件為遵循,因地制宜開展管理工作。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回復截圖。
在分類劃片治理上,昆明市結合主城區道路資源條件和區域通行能力實際,按“絕對禁止區、相對禁止區、引導區”開展分類治理,對絕對禁止區域的佔道經營行為實施“零容忍”,對相對禁止區進行規范提升、文明執法,禁止流動攤販無照經營、無証經營,在引導區域引導攤販規范經營,在不影響市民正常生活、保証環境衛生整潔前提下,適當開辟一些經營場地,適度控制規模,組織開展引攤入市,將流動攤販引導進市場規范經營,滿足地攤經濟發展和部分流動商販、個體經營者需求。
在運營管理規范上,昆明市按照“誰開辦、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微利”與“公益”相結合。各街道辦事處是引攤入市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轄區內引攤入市點位的管理工作﹔引入第三方管理的,第三方管理方以及各攤點經營者是引攤入市區域、周邊環境衛生、市容秩序的具體責任人,嚴格按照“五統一”(即統一經營場所、統一經營時間、統一棚架裝置、統一衛生設施、統一辦理証件)的要求規范經營環境,做好攤位衛生管理工作,保証路面、區域整體干淨、整潔,進一步提升引攤入市點環境質量﹔為進一步緩解社區弱勢群體就業難的問題,引攤入市點位預留有部分公益攤位,用於本街道、本社區低收入人群進場經營。
在監管上,昆明市持續深化城市精細化管理。結合轄區特點打造“風情街”“特色街”,從政策引導、完善配套、打造特色品牌、豐富業態、強化管理方面,加強規范建設引攤入市點和特色街區,打造特色經濟示范街區品牌,對地攤經濟進行規范品質提升。建立網格化巡查機制,明確巡查人員、職責和頻次,對重點區域實行常態化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問題,利用無人機、視頻監控等科技手段,提升監管效率和覆蓋面。按照“違規夜市”深化嚴格執法、“規劃夜市”加強規范管理的思路,通過疏堵結合,從環境衛生整潔、經營秩序規范、安全防范到位等方面開展秩序管理,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留住“外擺經濟”煙火氣。
“佔道經營存在規模小、數量大、經營方式靈活、經營地點多變、經營時間不確定、經營人數多等特點,在流動人員密集地,如學校、醫院、小區、公園景區門口等易形成佔道經營集中點,強制取締容易引發沖突,影響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表示,為有效破解佔道經營治理難題,各區結合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開展佔道經營治理工作,採取措施和工作力度不同,治理重點不同,治理成效也不同,但總體工作思路與網友提出的建議相符。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指導各區深入研究佔道經營治理,進一步細化創新工作路徑、方法,同時加強常態長效管理和治理,以期取得較好效果,推進佔道經營管理工作向更加科學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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