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五年來環境資源一審刑事案件收案量持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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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北京2月11日電 (高清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人民法院“十四五”時期服務保障美麗中國建設、服務綠色轉型工作情況。
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吳兆祥介紹,“十四五”,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119.2萬件,比上一個五年下降4.3%,包括刑事案件14.1萬件、民事案件80.4萬件、行政案件24.7萬件,其中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2萬件。五年來,環境資源一審刑事案件收案量持續下降,2025年新收2.4萬件,較2021年下降32.6%。
具體來看,在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方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與生態環境部等聯合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涉機動車環境監管、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專項整治行動,“全要素、全環節、全鏈條”懲治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五年來,審結涉環境污染防治一審案件2.9萬件,2025年收案量較2021年下降30.8%。
在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出台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司法解釋,發布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專題報告和指導性案例,嚴懲無人機“墜箭”非法狩獵,嚴懲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犯罪,服務保障“長江十年禁漁”,強化水生生物資源保護。五年來,審結涉生物多樣性保護一審案件13.5萬件,2025年收案量較2021年下降36.4%。
而在傳統環境資源案件數量明顯下降的同時,涉碳交易、綠色金融、新污染物防治等新類型案件涌現。對此,人民法院採取了哪些措施?
“這‘一降一增’現象反映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階段性成效和治理重點的動態調整。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迎來新的發展契機,也面臨新的更大挑戰。”對於人民網的提問,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劉小飛表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民法典綠色原則對司法裁判的指引功能。民法典第九條規定了綠色原則。按照這一原則的要求,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將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作為適用法律、作出裁判的重要考量因素。
例如,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進入千家萬戶,多地發生因物業公司不配合業主在車位安裝充電樁而發生糾紛的案件。人民法院准確適用綠色原則,明確物業公司不得以合同沒有約定而拒絕配合業主安裝充電樁,彰顯了人民法院支持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的理念。
“十四五”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27件指導性案例和34批271件典型案例,其中不乏新領域新類型案件。劉小飛舉例,在上海法院審理長江口碼頭公司綠色重整案中,人民法院將環境治理費用認定為共益債務由破產財產隨時清償,成功引入投資8700余萬元,將環境污染治理作為實現重整價值的重要考量因素,協同推動長江流域減污降碳源頭治理和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確立了綠色破產的裁判規則。
劉小飛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研究明確環境資源案件范圍,將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質押等新類型案件納入環境資源審判領域,運用綠色司法理念、規則、程序做好案件的審理工作,最大限度支持全面綠色轉型制度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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