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用戶不再執行分時電價
近日,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3月1日起,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不再執行政府規定的分時電價。至此,分時電價完全由市場交易規則形成。
新政策的關鍵變化在於執行范圍,即市場與計劃的分離。原來的分時電價是除規定外,所有大工業和100千伏安及以上一般工商業用戶,以及在電力交易市場內的用戶執行政府分時電價。《通知》明確,自2026年3月1日起,除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電氣化鐵路(含地鐵)牽引用電外,由電網代理購電的大工業用戶和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執行政府規定的分時電價,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不再執行政府規定的分時電價。此次調整是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明確信號,旨在讓“市場的歸市場,計劃的歸計劃”。
除上述調整,《通知》其他方面與2024年底以來執行的政策基本一致,包括峰谷時段劃分,維持高峰、平段、低谷各8小時。高峰時段(7:00—9:00、18:00—24:00),低谷時段(2:00—6:00、12:00—16:00),平時段為其余時間。在價格浮動比例上,高峰時段、平時段、低谷時段電價比為1.5︰1︰0.5,即以平時段電價為基准,高峰上浮50%,低谷下降50%。
《通知》明確,尖峰電價繼續暫緩執行。在損益分攤上,電網代理購電用戶群體內部,按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兩類分別分攤或分享。
按照《通知》,不同用戶和行業將面臨不同變化:對電網代理購電用戶來說,需繼續優化用電安排,利用好午間(12:00—16:00)和夜間(2:00—6:00)兩個低谷時段降低成本。對直接參與電力交易市場的用戶來說,將獲得更大自主權,但需提升市場交易能力,分時電價將通過與發電企業協商或現貨市場競價形成。
從對重點行業的影響來看,根據雲南省能源局的公開回復,高耗能產業是分時電價引導的重點,預計將進一步調整其生產節奏,包括黃磷、工業硅、水泥、電石、鐵合金等行業。
從對儲能等新興產業的影響來看,新型儲能產業領域午間增設的4小時低谷時段,結合夜間低谷,創造了“兩充兩放”的運行條件(午間和夜間各充電一次,分別在下午/傍晚高峰和早高峰放電)。
業界人士認為,新政策通過劃清市場與政府定價的邊界,進一步深化了電力市場化改革。(廖興陽)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