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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三年來查處壟斷協議案件35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25起

互聯網平台治理任重道遠

2026年01月20日08:39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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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互聯網平台治理任重道遠

  截至2025年12月17日,我國三年來查處壟斷協議案件35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25起,累計罰沒款達29.3億元,同時辦結148件行政性壟斷案件,通過聚焦平台經濟等重點領域的精准執法,筑牢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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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程被查不僅是一次執法行動,更是為所有平台企業敲響一記警鐘。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公告稱,根據前期核查,依法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攜程回應,已收到調查通知書,將積極配合有關調查。

  記者梳理發現,這一動作並非突發或孤立事件,而是我國平台經濟治理持續深化的關鍵落子。近年來,監管部門從完善頂層設計到強化一線執法,覆蓋服務消費、直播帶貨各領域的監管網絡越織越密,“合規”二字已成為平台企業繞不開的“必答題”。

  2025年年末召開的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進一步釋放明確信號,將“強化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壓實平台企業‘守門人’責任”“突出抓好平台規則治理”等內容,列為2026年重點任務。這意味著,互聯網平台治理將持續趨嚴,成為融入日常、抓在經常的治理常態。

  反壟斷利劍高懸 向“內卷式”競爭說不

  社交媒體上,記者看到不少用戶發文吐槽被攜程“坑”的經歷,例如“總有捆綁服務”“大數據殺熟”“機票退改簽費用過高”等。2025年,攜程曾兩次被地方市場監督管理局約談,指出其可能存在“二選一”、技術手段干預商家定價等問題。

  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敏濤分析,此次攜程可能面臨經營模式調整、沒收違法所得和高額罰款等處罰,商戶和消費者也可能提起民事索賠訴訟。他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罰款可達其上一年度銷售額的1%至10%。根據攜程2024年533億元的營收估算,罰款區間為5.33億至53.3億元。

  “這對所有平台企業的核心警示是:必須立刻放棄壟斷思維,確保收費透明、交易公平。”譚敏濤建議其他平台企業對照相關法律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建立並完善長效合規體系,將公平競爭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內嵌至平台規則、算法設計及日常運營中,通過提升服務質量和創新來贏得市場。

  作為我國平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外賣平台服務行業也是監管重點。2025年年底,市場監管總局出台推薦性國家標准《外賣平台服務管理基本要求》,強化競爭秩序規范。2026年1月9日,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委員會辦公室”)宣布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

  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答記者問時表示,近段時間以來,外賣平台服務行業拼補貼、拼價格、控流量等問題突出,擠壓實體經濟,加劇行業“內卷式”競爭,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此次調查評估是表達競爭關注、評估壟斷風險、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我國反壟斷制度體系加快完善,執法效能持續提升。最新統計顯示,截至2025年12月17日,我國三年來查處壟斷協議案件35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25起,累計罰沒款達29.3億元,同時辦結148件行政性壟斷案件,通過聚焦平台經濟等重點領域的精准執法,筑牢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當前,反壟斷正與“反內卷”“平台常態化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內卷式”競爭是一種低價、低質、低水平競爭,不僅擾亂市場信號、降低市場資源配置效率,侵蝕企業長期競爭力,更影響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與高質量發展。為此,我國於2025年制定、發布了一批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制度標准,形成了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的治理閉環。

  以《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為例,該文件通過平台間算法共謀、組織幫助平台內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平台不公平高價、平台低於成本銷售、封禁屏蔽、“二選一”行為、“全網最低價”和平台差別待遇8個具體示例劃定合規邊界,鼓勵平台經營者主動開展風險評估自查,避免發生示例中提及的反壟斷合規風險。

  2026年1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批制度是針對“內卷式”競爭開出的“組合藥方”,從實施效果看,已初步展現出協同發力的良好態勢。

  多領域專項整治 淨化平台生態環境

  如果說反壟斷是針對平台“內卷式”競爭的“精准外科手術”,那麼覆蓋私域直播、食品安全等領域的專項整治,則是淨化平台生態的“全面大掃除”。

  近年來,一些不法商家打著“免費健康講座”“專家義診”“直播領福利”的幌子,精准“圍獵”老年群體,將其引流至私域直播間實施虛假營銷,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針對這一亂象,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強化民生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嚴厲打擊各類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取得積極成效。

  值得警惕的是,在這類灰色鏈條中,平台常扮演“隱形推手”。以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廣州贊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為例,作為“微贊”私域直播平台的技術提供及運營方,該公司除提供直播、回放等基礎功能外,還為其平台內直播間提供“虛擬人氣”“馬甲虛擬進場,進行發言、送禮、分享、下單”“直播方自行設置銷售數值”等有償服務。

  一場看似火爆的直播,實則是由算法操控的“數據幻象”。該平台未盡資質資格審核義務,對平台內經營者的直播內容也缺乏監管,放任其利用私域直播途徑逃避監管開展老年人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還提供馬甲功能等誤導觀眾,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其行為從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平台內經營者無序發展的亂象,違反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年修正)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合計110萬元。

  近年來,電商直播帶貨為消費者拓展了選購食品的新渠道。但與此同時,在大大小小的直播間裡,虛假宣傳、假冒偽劣、售賣過期食品、誘導場外交易等亂象層出不窮,被消費者吐槽“主播一張嘴,啥話都敢吹”,暴露出網絡平台入網審核缺位、管理手段不足等問題。

  為此,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規定》為直播電商“劃紅線、立規矩”,將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全部納入了監管范疇。

  “不管是直播間裡的貨,還是直播間裡的人,平台都必須得管。”在市場監管總局1月1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表示,《規定》核心內容主要包括6個方面,除了進一步明確直播電商平台在網售食品領域的“責任田”,還區分了不同主體的責任、明確了13類不得直播經營的食品等。

  孫會川強調,隻有這樣,才能確保平台責任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轉變,進而切實筑牢直播間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壓實主體責任 推動平台經濟行穩致遠

  平台經濟的健康發展,既需要監管部門的“外力約束”,更需要平台企業的“內力覺醒”。壓實平台主體責任,正是撬動平台企業、平台內經營者、勞動者共贏發展的關鍵支點。

  平台企業是直播電商等網絡交易活動的重要參與者,也是平台經濟監管的“關鍵少數”,因此有必要對不同場景下的平台責任予以細化、明確,要求其履行與其技術能力、市場地位等相適應的法律義務。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告訴記者,《網絡交易平台規則監督管理辦法》《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圍繞平台責任,將散見於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中關於平台責任的規定進行歸納整合,並結合監管實際,在規章立法權限內進行了細化完善。同時,做好與《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的協調銜接。

  “在制度設計中,針對不同領域特點,我們採取了分類治理策略。”趙春雷強調,對於涉及安全底線的領域,要突出剛性約束。他特別提到,總局近日發布的《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正是這一思路的具體體現。

  《管理規定》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明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質量義務方面,要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為平台內經營者依法履行產品信息披露義務提供技術支持,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履行產品相關信息核驗、賦碼核驗、監管信息自查、日常核查、質量安全監測等義務。

  進一步夯實平台治理責任,不僅要求其依法履行好平台內交易活動的“管理者”、平台內競爭秩序的“維護者”職責,更要主動擔當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守護者”。將於今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是強化這一責任鏈條的重要制度安排。

  《辦法》是對原《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的修訂。在優化投訴管轄、壓實平台責任方面,針對部分網店身份信息不真實、平台協助解決爭議不到位等問題,新增規定平台內經營者未在平台依法公示地址,或者通過平台公示的地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平台經營者住所地處理投訴,以更好落實平台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

  此外,王丹強調,平台經濟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各方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門、平台企業、社會公眾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形成合力,才能推動平台經濟行穩致遠。(魏婉)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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