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文學自有區別於其他文學的特質
【學術爭鳴】
在中國文學的現代視野中,兒童文學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文學門類並取得命名,與中國新文學一樣,僅僅百年。自從在文學門類中取得相對獨立性之后,兒童文學區別於其他文學的特質究竟是什麼這一問題,就成為文類探討的核心,一路伴隨兒童文學的發展。
兒童文學“文學”特殊性的基點,源自對特殊受眾——兒童的尊重。有觀點質疑文學領域中兒童文學獨立存在的必要性,常見的理由是:優秀的兒童文學作品必然也是優秀的文學作品,好的兒童文學作品必然是“老少皆宜”的。此話在理,強調了兒童文學首先應具有“文學”的品質。但如果因此而模糊兒童文學的邊界,則是有問題的。兒童文學的特質,就在於它是一個復合概念,兼具兒童性與文學性。如果僅提“老少皆宜”這樣的標准,內裡仍是一種“成人本位”的立場。在兒童的文學閱讀世界中,除了老少皆宜的作品,還有大量的、適應不同年齡層次兒童認知與審美發展的文學,兒童愛不釋手,但已引不起成人的閱讀興趣,最多只能引起對童年的一種回味。我們能否因此便判斷這些都不是好的兒童文學?顯然簡單粗暴了。少宜,老亦宜,而后老少皆宜﹔還是老宜,少亦宜,而后老少皆宜,這裡有一個主次先后問題。歸根結底,這仍是一個本位觀問題,是以兒童為本位,理解並尊重兒童精神生命成長的不同階段,還是慣性地以擁有社會話語權的成人為本位。兒童文學不是靠“正確”取勝兒童的,而首先要靠“兒童”獲得正確。束沛德先生在2004年就曾呼吁,兒童文學評獎應當充分傾聽小讀者的意見。“兒童喜歡不喜歡”雖然不是“判斷兒童文學優劣的唯一標准”,但卻是一個重要的、不可忽視的尺度。
兒童文學有其特殊受眾,有分別針對幼年期、童年期、少年期三個心智成長階段不同的創作規律與藝術准則。兒童受眾的特殊性,是哲學、人類學、教育學、心理學等領域不斷推動的現代認知,非但不容忽視,還應始終保持高度警醒與自覺。針對不同年齡層次兒童的兒童性追求,是兒童文學在文學性之外的一重“質的規定性”。
一
談這一問題,必須溯源。兒童文學取得相對獨立的文學稱謂與自覺,源自對“兒童”這一獨立人生階段的現代認知。在兒童未被“發現”前,兒童僅被看成“縮小的成人”,沒有獨立的精神世界。
世界范圍的“兒童的發現”源自17世紀啟蒙主義思潮,在科學啟蒙、思想啟蒙、教育啟蒙推動的人類普遍觀念啟蒙進程中,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在《世界圖解》中提出對當時世界而言的“嶄新”認識:兒童並不是縮小的成人,也不是成人的預備﹔為他們創造的讀物應該遵循一些區別於成人讀物的特殊規律。(韋葦:《世界兒童文學史》,安徽教育出版社)之后,英國教育家洛克在《教育漫話》中,從“教育”層面指出發展兒童文學的重要性。法國思想家盧梭在《愛彌兒》中提出“要尊重兒童”,從“如何教育兒童成長”的問題出發,逐漸生長出“以兒童為本位”的兒童觀,“兒童文學”由此發展。中國兒童文學的自覺,同樣有著“發現兒童”的觀念土壤以及更廣泛關涉的社會文化土壤。周作人寫於1912年的《兒童問題之初解》一文,“可以看作是周作人的‘兒童本位’論的出發點”。(朱自強:《中外兒童文學比較論稿》,少年兒童出版社)
之后,中國兒童文學借助新文化運動,借助中國社會的現代性轉型走向自覺。1920年,周作人在孔德學校演講,使用“小學校裡的文學”描述兒童文學﹔1921年春夏之交,葉聖陶在《晨報》副刊上發表《趕緊創作適於兒童的文藝作品》《兒童的想象和情感》《多多為兒童創作》等文章﹔1921年11月,嚴既澄在《教育雜志演講號》上發表《兒童文學在兒童教育上之價值》,開宗明義對兒童文學的概念內涵作出說明:“兒童文學,就是專為兒童的文學。它所包含的是童謠、童話、故事、戲劇等類,能喚起兒童的興趣和想象的東西。”(王泉根:《中國現代兒童文學文論選》,廣西人民出版社)這種界定雖然還不盡完備,但作為兒童文學理論草創時期提出的概念,令時人耳目一新。五四運動前后,文學界對兒童文學的界定有了較為清晰和一致的認識,這表現在郭沫若《兒童文學之管見》一文中。郭沫若提出,兒童文學不是“干燥辛刻的教訓文字”,不是“平板淺薄的通俗文字”,不是“鬼畫桃符的妖怪文字”,而是“兒童本位的文字”。(《郭沫若全集》文學編十五卷,人民文學出版社)
兒童本位的觀點,既強調了兒童文學服務於兒童,又強調了兒童對兒童文學的制約作用。一代學人對兒童文學的拓荒性倡導與建設,促進了中國兒童文學本土化發展,也確認了中國兒童文學兒童本位觀。由此,兒童從民間故事、神話傳說中無序擇取閱讀養料的狀況,變為由文人有意識地“為兒童”創作兒童文學。
二
另一個問題是,處於文學家園一隅的兒童文學,是否有所謂的文學之“界”?如果有,這是一個怎樣的“界”,怎樣將其與面向成人的文學區分開來?
從本質上講,兒童文學與非兒童文學,並不是一個用二元對立思維看待的問題,但兒童文學創作,有著“兒童讀者”期待視野的考量,也逐漸形成了一些自有的文學規范。鮮明的目標讀者定位與滋養精神生命成長的文學價值功能定位,是兒童文學區別於面向成人創作的文學的“文學之界”,形成兒童文學獨具的美學特質。歷代兒童文學學者都在努力對兒童文學的美學特質作出描述與界定。21世紀以來,黃雲生將兒童文學的美學特質概括為純真、稚拙、歡愉、變幻、朴素﹔王泉根用“以善為美”作出概括﹔朱自強概括為現代性、故事性、幻想性、成長性、趣味性、朴素性﹔方衛平以“輕逸”為關鍵詞論述兒童文學的美學特質﹔舒偉以“童心童趣”作為兒童文學區別於其他文學種類的顯著特質。學者們的理論闡發各具視角,也同時達成了形式層面和內容層面的共識。
首先,從技法層面,兒童文學創作自具一定的規約性,需符合該階段兒童認知與審美心理發展,利於該階段兒童閱讀接受,並能激發兒童的閱讀興趣與心靈體驗。這要求兒童文學作家把豐富的生活和深刻的真理通過具有“兒童性”的、淺顯生動的形式表現出來。用詞、修辭以及主題、思想等方面的規約性,帶來一定的創作難度。茅盾曾經感嘆:“兒童文學最難寫。試看自古至今,全世界有名的作家有多少,其中兒童文學作家卻隻寥寥可數的幾個。”(陳伯吹:《談兒童文學創作上的幾個問題》)茅盾談道:“了解不同年齡的兒童、少年的心理活動的特點,卻是必要的﹔而所以要了解他們的特點,就為的是找出最適合於不同年齡兒童、少年的不同的表現方式。”“按照兒童、少年的智力發展的不同階段,該喂奶的時候就喂奶,該搭點細糧時就搭點細糧,而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開頭就硬塞高粱餅子。”(茅盾:《六〇年少年兒童文學漫談》,《茅盾全集〔第二十六卷〕》,黃山書社)
除卻技法層面——技法畢竟是多數創作經驗豐富的作家比較容易調整的一個層面,兒童文學在文學內驅性層面也具有規約性。世界上許多偉大的作家和詩人會在他的創作歷程中,尤其是在中后期,寫一些兒童文學作品。內驅性的兒童文學創作選擇,不僅是因為作家們想為自己的童年留下一點痕跡,為下一代兒童留下一些有意義的文字,同時也是因為有某些思想和感情需要通過兒童文學的形式加以表現。成人世界的思想者,選擇了通過回歸童心燭照初心。這是兒童文學又一重獨特的美學特質。
童年,是成人世界、人類生命持續發展的源頭活水。我國古代老子唱頌赤子“含德之厚”“復歸於嬰兒”,正是“童心”對於人類的價值。“童心”構成一種認知現實世界的獨有方式。兒童文學常取萬物有靈的孩童視角,突破了幻想與現實的界限,回到人與萬物的原初狀態,反思被理性日漸驅離的生命神性。兒童文學常取有限制的兒童視角,構成創作難度的同時,也是別樣的文學表達通道,利於打破思維定式,傳達成人視角下種種“習以為常”中的“不同尋常”,利於以童心重新打量被忽視或被扭曲的現實,喚醒感知的敏感性,也利於營造寓庄於諧、真摯朴拙的兒童文學美學氛圍。不少作家在對生命萬象作出詩化理解與提純之后,選擇以兒童文學的方式展開創作,以童心寄寓詩心。誠如王堯評價張煒的兒童文學創作選擇,是將“童心”作為“方法”,以“童心”觀照自然,借“童心”彰顯道義。
三
有意味的是,我們在當下仍需再論兒童文學的特殊性。中國現代兒童文學發端期那批積極開拓理論、探索創作的先驅,無不同時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先驅大家。然而進入當代以來,兒童文學的身影在各種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版本中消失了。它在略微取得了一丁點兒學科獨立性的同時,缺失了具有文學整體性視野的溝通與交互。
社會對兒童文學專業的認知比較有限。這與當下高速發展的兒童文學創作、閱讀現場形成巨大落差。兒童文學批評既存在“批評不足”問題,同時充斥大量“批評失當”問題。部分評論架空兒童文學基本理論,或仍糾結於一些最基礎、已界定的問題,或干脆被立場、目的、利益驅動,均可觸發眾聲喧嘩,對兒童文學創作觀與評價觀造成嚴重誤導。文學界內對兒童文學的認知也有待普及。一些作家朋友會表達此類觀點:我小時也沒看過什麼兒童文學啊,現在也不是“挺好”?“挺好”的言下之意,不僅僅是挺好,還成了作家。這種基於“沒有兒童文學歷史”的回首,如何能証明,如果“有”會不會“更好”?
這也暴露了我國兒童文學學科發展的局限性。多年來,兒童文學專業學術人才培養的數量極其有限,至今仍隸屬於中國現當代文學,不具備學科獨立性,且僅有極少數院校招收兒童文學方向的碩士、博士。蓬勃發展的中國當代兒童文學創作,需要兒童文學理論更好地發揮指導、引領作用。加強專業建設已成為21世紀以來中國兒童文學發展的重大問題。(陳香 饒翔、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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