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萬元物業費官司,解了!
冬日上午,陽光筆直地照進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的接待大廳,幸福小區(化名)業委會代表王大叔見到民事審判庭法官臧佳俊,便起身迎了上去。
“臧法官,您調解的那起涉數千萬元糾紛的案款,我們業委會已經全額收到了!錢一到賬,我們馬上設立了小區公益基金專戶,現在已經開始用於公共區域的維護和升級了。真的太感謝您了!”王大叔的聲音裡透著由衷的感激。
臧佳俊被這突如其來的感謝和好消息所觸動,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跨越5000萬元鴻溝的艱難調解過程,瞬間又浮現在眼前……
二十年“糊涂賬”,法庭裡的火藥味
矛盾的引線,早在1998年幸福小區落成時便已悄然埋下。幸福小區建成時,被告物業公司作為小區前期物業公司,為小區提供了二十多年的物業管理服務。直到近期,小區業委會針對選聘物業公司事宜召開業主大會,經征詢全體業主意見后,業主大會決定更換物業公司。誰料在交接過程中,雙方對歷史賬目產生巨大爭議。
業委會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主張實行“酬金制”,並認為小區包括電梯廣告、停車位、公共區域租賃等在內的公益性收入應歸屬全體業主,要求物業公司返還物業費結余5000萬元及公益性收入1000萬元。物業公司則出示了與部分業主另行簽訂的協議,稱后期已變更為“包干制”,經營盈虧自負,同意按實際情況結算公益性收入,但拒絕返還物業費結余。粗略一算,雙方主張的差額達數千萬元。
於是業委會一紙訴狀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物業公司返還物業費結余及公益性收入6000萬元。
拿到卷宗的這一刻,臧佳俊就知道這個案子矛盾突出。第一次庭前會議,業委會堅稱合同“白紙黑字”,物業公司則質疑業委會為何時隔二十年才清算舊賬,雙方核心爭議在於服務模式的認定以及二十年物業費結余和公益性收入的歸屬,法庭裡火藥味十足。
審計耗時耗力,官司又疊官司
因雙方訴求差距巨大且互不信任,案件陷入僵局。
臧佳俊判斷,在雙方立場如此對立的情況下,直接進行法律定性或組織調解恐難以奏效,當務之急是厘清長達二十年的龐雜賬目,為后續裁判或調解奠定事實基礎,於是法院根據業委會的申請依法啟動了專業審計程序。
“二十年的票據堆成山,想要厘清頭緒恐怕得住在檔案室裡了。”審計師抱著一堆發了霉的水電費抄表單,嘴上嘀咕著。
聽著審計師的“訴苦”,臧佳俊陷入沉思——一來審計耗時耗力,二來審計費金額巨大,再拖下去,業委會的公共收益怕是要被消耗不少。
“臧法官,有新收案件,請關注。”聽到書記員的提醒,臧佳俊點開辦案系統,發現竟是物業公司提起業主撤銷權之訴,主張業委會未經授權提起前案訴訟存在程序瑕疵。
一案未平,一案又起,一時之間雙方愈加水火不容。臧佳俊看著新遞上來的起訴狀,心中苦笑:這官司像是打擂台。
破局的關鍵,是“劃不來”
一日,審計師抹著汗來到法院:“臧法官,按這工作量,恐怕整個事務所不用干其他活了,審計費用也得奔著一百萬去了。”
第二次庭審時,臧佳俊攥著計算器,把雙方成本一一羅列出來:暫且不談審計費,光說時間成本,法院開庭裁判得等審計結果下來,在這期間,物業公司的錢被法院凍結用不了,業委會也拿不到錢,雙方精力還會持續消耗。
臧佳俊將這些現實成本攤開在雙方面前:“審計這條路,代價巨大。能否結合現有資料,大家坐下來好好談一談,或許能找到一條對雙方都更有利的解決之道。”
“打官司不只是爭對錯,更是要解決問題。”臧佳俊提議休庭十分鐘,讓雙方冷靜思考這些現實問題,並建議嘗試由法院主持開展調解。
沉默許久,業委會代表突然嘀咕一句:“這樣耗下去……是挺劃不來。我覺得雙方還是有談的空間。”
這句看似平常的話就像投向湖面的石子,在雙方當事人心中泛起了漣漪。物業公司經理一改往日的針鋒相對,看著對方,若有所思。
臧佳俊看到了轉機。於是他果斷休庭,把當事人請到了圓桌調解室。沒了長桌的“楚河漢界”,兩邊的語氣也軟了三分。“咱都退一步,給業主們攢點家底……”“我們也不是不講理,再根據賬目票據測算下,盡量縮小一下差距。”
調解過程中,臧佳俊沒有急於提出具體數字,而是先讓雙方各自陳述底線和顧慮,並適時引導他們關注共同利益——小區長期和諧、業主實際受益等。臧佳俊多次採用“背對背”調解方式,分別與其中一方深入溝通,了解真實意圖和可讓步空間,再逐步推動雙方達成一致。
幾輪“拉鋸戰”下來,物業公司從“多一分免談”到“再讓兩百萬”﹔業委會從“必須全額”到“就當給業主們省訴訟成本”。5000余萬元的鴻溝,被一寸寸填平。
調解結束時,已是華燈初上。業委會代表和物業公司經理鄭重地握了握手。臧佳俊看著調解協議上最終敲定的數字,忽然想起第一次開庭時,這兩人隔著桌子互不相讓的模樣,會心一笑。
法院的保險箱,裝的是信任
調解方案最終確定時,新的難題又冒了頭。業委會代表低聲嘟囔:“這麼大筆錢,他們賴賬怎麼辦?”物業公司經理也心存顧慮:“錢給了,他們翻臉不認咋整?”
“走法院代管款。”臧佳俊的聲音斬釘截鐵,“你們信不過彼此,總信得過法院吧!”於是,物業公司的錢經法院代管款賬戶轉到了小區業主大會賬戶,臧佳俊盯著銀行流水上的數字,一個數字一個數字地數,仔細核實了三遍——5000余萬元的和解費用,終究是穩穩落了地。
轉賬確認的信息彈出時,業委會代表和物業公司經理不約而同地長舒了一口氣,彼此對視了一眼,那份長年累月的尖銳敵意,在這一刻悄然淡去。
一筆長達二十年的舊賬,針尖對麥芒,最終化解在一張無界的圓桌、一個算清得失的計算器和一句朴實的“劃不來”裡。法條是冷的,可辦案的人得暖著心——算得清錢,更要算清人心裡的那杆秤。真正有效的調解,不在於錙銖必較的勝負,而在於撥開雲霧,讓雙方望見爭議背后的共同訴求。人民法院所做的,其實就是傳遞司法溫情,用溫情化解堅冰﹔筑牢司法公信,用公信修補互信。(張巧雨 臧佳俊 嚴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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