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每部茅獎小說都適合舞台(快人快語)
當下劇壇,改編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品方興未艾。據統計,自茅盾文學獎於1981年設立以來,40多年間11屆茅獎共有50余部長篇小說獲獎。除了第一屆和第七屆獲獎小說沒有被改編之外,其他九屆有近20部獲獎作品先后被搬上了戲劇舞台,其中不乏像《推拿》《主角》這樣的大IP,曾被改編成話劇、戲曲多個版本。尤其是近年來的第十屆茅獎,獲獎的5部小說中3部都被改編成戲劇,可見茅獎小說對戲劇界的吸引力。
茅獎小說的文化含量和藝術價值,使其擁有一般小說所不具備的魅力,為改編作品提供了良好的文學基礎,這是戲劇界青睞茅獎小說的主要原因。11月4日,第十八屆文華獎獲獎名單公布,獲得劇目獎的話劇《北上》、歌劇《塵埃落定》即改編自茅獎小說。
此外,茅獎這塊金字招牌,也使改編作品天然擁有較高的知名度,更容易贏得觀眾的注意。
但也應看到,小說和戲劇兩種藝術形式在敘事上具有本質區別,並非每部茅獎小說都適合被搬上舞台。
正如狄德羅在《論戲劇詩》中所說,所有的好戲都能改成好小說,但並不是所有的好小說都能改成好戲,區別在於它們的藝術規律不同。究其根本,就在於小說家有的是時間和空間,完全可以憑借文字上天入地,揮洒自如﹔而戲劇家卻要在兩三個小時的舞台時空內講完故事,沒有對時間和空間的高度濃縮和掌控,實在勉為其難。所謂“舞台藝術是戴著腳鐐跳舞”,說的便是這個道理。
一般而言,茅獎小說多以史詩性見長,時空跨度大,敘述線索多,更增加了舞台改編難度。長篇小說要實現史詩品格,勢必要通過環境、人物關系和情節的逐步演變推動故事發展。如《白鹿原》以白、鹿兩家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恩怨展示革命洪流中鄉土社會傳統倫理的崩潰和制度變遷﹔《塵埃落定》以“傻子”的視角見証康巴藏族土司制度的興衰﹔《主角》以秦腔名伶近半個世紀的人生際遇、起廢沉浮,反映在社會變革洪流中一個藝人與一門民間藝術之間的復雜關聯﹔《北上》更是以三縱四橫的網狀時空結構和100多年的社會圖景,力圖揭示“一條河流與一個民族的歷史”。因敘事結構復雜、時空變化自由,長篇小說往往被視為“漸變的藝術”﹔而舞台劇結構相對單純,時空范圍相對集中,很多時候需要“突轉”和“發現”,所以才有“突變的藝術”之稱。
從一部長篇小說到一台戲,如果不能嫻熟掌握“漸變”到“突變”的規律,不能做到把小說徹底打碎了重新“化”於舞台之上,就會讓改編成為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目前看來,在眾多茅獎小說的舞台改編中,對那些體量小、篇幅短的原著的改編相對成功﹔而影視劇改編的成功率要高於舞台劇,也和影視劇篇幅長、藝術表達手段多有密切關系。
當然,並不是說某一類小說就是絕對的“改編禁區”。事實上,隨著劇場觀念的發展和現代科技的加持,舞台的表現力得到很大拓展,戲劇在舞台呈現上和小說之間的距離已越來越小。但創作者仍需對兩種藝術形式之間的本質差別有清晰的認知,在這個前提下,再去進行更多的藝術探索、更高難度的創新挑戰,才能真正推動戲劇的發展。(作者為中國戲曲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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