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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建利益共享機制 打造產業轉移“強磁場”

2025年06月27日08:40 |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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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昆明6月27日電 (王嫻)6月26日,雲南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加快推進園區協作發展新聞發布會在昆明召開,會上就日前發布的《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加快推進園區協作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台背景、重點內容和主要特點作介紹和解讀。

近年來,雲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園區經濟工作,制定實施開發區振興三年行動,優化調整園區規劃布局,“一園一策”支持重點園區集中突破,構建“2+3+N”沿邊產業園區發展格局,創新昆明托管磨憨,建立滬滇“16+16”重點園區合作共建機制,推動園區發展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郭金華介紹,2024年,全省89個開發區以約1%的國土面積,貢獻了超20%的GDP、30%的就業、40%的工業投資、60%的營業收入和近80%的規上工業總產值,園區作為經濟發展主戰場的作用不斷凸顯、產業發展聚集區功能逐步提升、開放發展排頭兵效應持續強化。

《通知》規定了適用范圍,即通過政府間合作推動促成跨區域園區共建、增量企業項目落地的,合作雙方(地方政府或園區)可以協商分享協作帶來的稅費收入、經濟指標(比如投資、產值外資、外貿等)。

《通知》明確了協作類型,鼓勵支持的主要協作類型,包括但不限於文件中提出的6種情形,即園區合作共建、園區優化整合、發展“飛地經濟”、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協作、企業跨區域兼並重組或異地遷建﹔關於利益分享的具體內容(比如細項、比例、時限等)由合作雙方結合實際按照公平公正、權責對等原則自行商定明確。

《通知》說明了稅收及經濟指標分享辦法:協作形成的稅費收入由屬地征收,省級分享部分按現行財政制度執行,地方留成部分根據合作雙方約定,按程序開展財力劃轉﹔協作形成的經濟指標按現行規定在屬地納統,不突破現有統計制度,政府內部考核時根據合作雙方約定比例分別納入各自考核評估口徑。

此次出台的建立利益共享機制政策文件,總體上有三個特點:保持政策彈性,留足空間余地、鼓勵探索創新。《通知》適用范圍較寬泛,以省內跨州(市)、跨縣(市、區)的政府間合作為主,同時支持跨省的政府間合作參照執行。利益分享的具體內容不搞一刀切,由合作雙方結合實際平等協商,且可以根據改革要求和形勢變化協商完善、動態調整。再次,開放式明確鼓勵支持的協作類型,為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新模式新路徑預留空間。

找准政策切口,打破行政壁壘、優化資源配置。《通知》針對政府間合作提供利益共享的政策供給,為打破行政壁壘、增強合作意願創造了條件,也為跨區域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益提供了路徑,同時還將為起步較晚、基礎薄弱、開發建設算不過經濟賬的園區提供新的發展出路。

強化政策導向,鼓勵各展所長、打造綜合優勢。園區發展要提速提質增效,要發揮比較優勢在更大范圍內加強合作、聚力發展。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就是要以雲南省獨特的資源優勢、區位優勢、綠色能源優勢、人力資源優勢、沿邊開放特殊政策優勢,吸引承接東中部地區產業轉移。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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