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各級人大掀起學習貫徹新修改的代表法熱潮——
推動人大代表工作高質量發展

代表法是規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發揮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2025年3月1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決定》,新修改的代表法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
為全面促進新修改的代表法有效實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發揮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對學習宣傳貫徹實施代表法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把學習宣傳貫徹實施代表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及時組織全省五級人大聯動學習貫徹,全省各級人大迅速響應,以召開座談會、開展學習培訓班等方式全面宣傳解讀新修改的代表法,並制定貫徹措施抓落實,在法治軌道上推動人大代表工作高質量發展。
掀起學習熱潮
全面宣傳解讀新修改的代表法
“此次代表法明確規定無固定工資收入的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根據實際情況由本級財政給予適當補貼,這就為保障代表履職提供了法律依據。”4月18日,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全體機關干部學習新修改的代表法。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宏斌先列舉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來闡明學習代表法的實際意義,再從代表法的法律地位和適用范圍、立法背景和修改歷程、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學習貫徹舉措建議四個方面,進行了全面系統解讀。
4月24日,省人大常委會在臨滄市組織召開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談會,來自全省16個州(市)的人大干部一起認真學習代表法,並展開交流,謀劃如何實施好新修改的代表法,提高代表工作質效。4月下旬,全省各州(市)人大常委會陸續採取多種形式學習宣傳貫徹實施代表法。德宏、臨滄等州(市)人大常委會利用召開常委會會議之際,把學習解讀代表法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主題,常委會組成人員列席學習,並以視頻形式組織州(市)縣鄉人大機關和部分人大代表共同學習。
在開展集中學習的基礎上,省人大常委會還下發專題學習資料,並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轉載權威解讀文章、視頻等,推動人大干部常態化開展自學,進一步學深學透。今年,還將組織160余名省人大代表圍繞學習貫徹新修改的代表法開展履職學習培訓。
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代表聯絡處一級主任科員楊艷昆說:“此次代表法修改聚焦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進一步明確了代表履職的‘硬要求’和‘軟保障’,這既是對代表履職責任的深化,也對我們的服務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標准。”
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年輕干部暢瑞說:“通過深入學習新修改的代表法,深刻理解了代表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了做好代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我將立足本職,按照新修改的代表法關於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的要求,豐富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增強培訓效果。”
在省人大常委會帶動下,各級人大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熱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舉辦推動新時代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履職能力培訓班,並召開貫徹實施代表法工作座談會,對新修改的代表法進行了全面解讀。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通過線上多個平台,以案例圖解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普及代表法修改要點,組織各級代表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部隊等開展宣講活動,增強群眾對代表履職的監督意識。普洱市人大常委會邀請全國人大代表蘭蘭講解新修改的代表法要點,並在瀾滄縣舉辦專題培訓班,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專家對新修改的代表法進行了全面系統解讀。
抓好貫徹落實
推動代表工作邁上新台階
學習貫徹新修改的代表法,關鍵在於落實。省人大常委會要求全省各級人大以此次修法為契機,全面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著力提升代表履職能力,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職,規范代表履職行為,推動代表工作邁上新台階。
按照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談會部署要求,今年雲南省各級人大將以“兩個聯系”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統籌做好“一府一委兩院”聯系代表工作,提高代表視察和專題調研活動質效,組織好閉會期間的活動,著力發揮代表作用。要依托代表活動陣地組織各級人大代表常態化進站,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訴求,並積極探索建立專業的代表工作站,組織專業領域代表進站開展活動,提高代表活動陣地專業化水平。要抓好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台推廣運用,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強服務和指導,切實提高議案建議質量。加強對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保障,開展代表履職評議評價工作,同時完善代表退出機制,研究落實“責令辭職”具體操作程序,加強代表履職監督。
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將修改完善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使用意見,並將修改《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列入2026年立法計劃。
各州(市)人大結合工作實際、對照新修改的代表法要求,以更高標准、更實舉措推動代表工作高質量發展。
臨滄市不斷擦亮人大代表“民呼我為”工作品牌,深化代表“雙聯系”制度,常態化邀請基層代表參加常委會、立法調研、工作視察、執法檢查,把為民辦實事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軌道,形成“黨領導—群眾提—代表定—人大派—部門辦—各方督”工作鏈條。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將對照新修改的代表法,修訂文山州代表管理辦法,繼續抓好州人大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和州人大代表退出機制落實。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代表履職積分制考核細則》,對代表出席會議、提出建議等方面量化評分,並納入年度述職評議內容。
麗江市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代表議案建議“提出—交辦—辦理—督辦—反饋”全周期閉環機制,建立健全“清單式”答復和“回頭看”制度,確保辦理質效。
保山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完善代表向選民匯報履職情況、優秀代表履職經驗交流等舉措,讓代表履職更有使命感、榮譽感、成就感。(記者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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