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打造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開遠模式”

在滇南紅河樞紐城市開遠,一座272平方米的綜治中心,正重塑當地社會治理格局。截至2025年3月,開遠市依托市、鄉、村三級86個綜治中心,矛盾糾紛化解率達85.14%,治安、刑事警情實現雙下降,交出“隻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的民生答卷。
群眾到開遠市綜治中心咨詢相關事宜。
建好:標准先行,筑牢治理根基
開遠市委政法委大力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2月13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組織召開綜治中心聯席會議進行協調。按照“集中辦公+協同聯動”模式,採取“5+X”入駐模式,除市級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外,要求公、檢、法、司、信訪5家單位派員常駐,人社、衛健等17個行業主管部門,工青婦等群團組織,以及商會商事、商標侵權、物業等6個行業性專業調解組織以輪駐方式入駐綜治中心,搭建起矛盾化解“服務矩陣”。
開遠市綜治中心建設面積272㎡,投入約30萬元,於2025年3月完成升級並投入使用。
為保障綜治中心高效運轉,開遠市從機制建設著手,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動綜治中心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運行。7項基礎機制與10項工作制度的制定,讓《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路線圖”》從理論走向實踐,實現每起糾紛從登記到辦結的全程法治化閉環。
紅河州第一家縣(市)級綜治中心。
建強:功能聚合,激活中樞效能
開遠市建成與統籌功能適配的辦公室,設置群眾接待大廳、指揮調度室、人民調解室等“8大功能室”,實現“隻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最大程度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
收集匯總社情民意、矛盾糾紛、風險隱患等基層數據,開展分析研判與聯動推送﹔對重點對象和區域“管起來”,緊盯重點部位、群體、事件,以及網格服務管理和群防群控力量,進行指揮調度。借此,更好發揮綜治中心“矛盾糾紛聯調、社會治安聯防、突出問題聯治、特殊群體聯管、平安建設聯創”的作用。
落實首問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值班人員作為首問責任人,對群眾反映的訴求,第一時間受理登記、分析研判,直接辦理或按程序分流交辦,跟蹤引導解決並督促落實。對重大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積極參與處置。“協作聯動數據資源共享機制”匯聚7個鄉鎮重點人員數據,每周、每月匯總矛盾糾紛、重點人員信息,實現數據資源共享。
召開工作聯席會議,“多中心合一”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
建實:三級聯動,織密平安網絡
綜治中心一站式整合中心、公檢法司、信訪等各方調解力量,集中調處化解矛盾,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為群眾提供全鏈條、全方位的矛盾化解服務。
村級綜治中心發揮基層服務功能,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遵循“預警在先、及時處理、就地化解”的原則,對於簡單易化解的“綠色”矛盾糾紛,由村級綜治中心主任帶領村組干部、婦代組長等及時調解,爭取當日解決。鄉級綜治中心突出實戰處置功能,執行綜治中心周工作例會制度,對矛盾糾紛、重點人員等進行分析研判,按高中低風險進行“紅色、黃色、綠色”三級分類,安排專人、專班按三級包保跟進化解。
此外,開遠市綜治中心安排專人到7個鄉鎮(街道)開展“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題培訓,提升鄉、村兩級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矛盾糾紛排查專人等的業務能力,更好為民排憂解難。
開遠市綜治中心工作人員接待受理群眾矛盾糾紛訴求。
建優:智慧賦能,鍛造治理尖兵
開遠市鄉、村兩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成后,探索創新綜治中心“1+10+N”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全面覆蓋7個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和78個村(社區)綜治中心,並推廣“1256”工作法,逐步解決市、鄉、村三級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行中“誰來干、干什麼、怎麼干”的問題,將平安穩定創建在基層,把問題隱患解決在基層。
2025年,依托開遠市公安局自主研發的管控系統,實現特定人員信息的系統收集、推送、核查,以及公安、鄉鎮綜治中心、衛健等多部門參與跟進反饋,形成“大數據+鐵腳板+苦口婆心”的工作模式,全力推動轄區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建設。
專項治理工作期間,開遠市綜治中心推動有關單位對學校、醫院等七類重點部位開展檢查整改,配置保安411人,設置阻攔設施932個,修復“一鍵報警”裝置並增設監控攝像頭30余個﹔緊盯重點群體。三級綜治中心按照“村有表、鄉有冊、縣有賬”的要求,對12類特殊群體抓實排查穩控,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類分級明確管控責任及幫扶救助措施,確保人員不脫管失控。
開遠市按照四級網格要求,共劃分5593個網格,配備網格長740名、網格員4853名,將轄區人、地、物、事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指導全市群防群治隊伍建設與壯大,發揮881名排查人員、548名婦代組長、1919名“紅袖標”、5593名網格員(長)人熟、地熟、事熟的優勢,加強矛盾風險排查化解,維護社會穩定。
目前,開遠市正以靈泉街道、中和營鎮為試點,賦能“小網格”,激發治理“大擔當”,全力推動綜治中心實體化、系統化、高效化運作,打造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開遠模式”。(楊謦源、汪海濤、朱琳 文/圖)
來源:紅河州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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