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社區” →“在社區”→“融社區”
從去年9月開始,56歲的梁宗義的辦公地點從局機關搬到了社區居委會。
更准確點說,雖然辦公地點搬到了社區居委會,其實他每天在這裡的時間不長,更多時間在社區裡“轉悠”。有人要找他,隻能電話聯系。
金碧派出所專職社區民警梁宗義在社區開展工作。彭小芮攝
梁宗義是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公安局金碧派出所的一名專職社區民警,負責的轄區叫李灣社區——一個地處城郊接合部、人員流動性大的城區社區。
去年9月之前的14年時間,梁宗義在大姚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工作,每天干得最多的事兒,就是盯著電腦屏幕,審核各類案件。去年9月之后,他調到了縣城所在地的派出所——金碧派出所工作。
彼時,大姚縣公安局落實公安部黨委提出的“黨委領導、部級抓總、省級主責、市縣主戰、派出所主防”思路,推動更多警力“沉”到社區,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在此背景下,包括梁宗義在內的5名民警成為金碧派出所的專職社區民警,辦公地點從局機關搬到城區5個社區。大姚縣公安局給他們提出的要求是:通過長時間在社區工作,力爭做到人熟、地熟、情況熟,做所在社區的“活地圖”。
梁宗義(中)帶著輔警到社區公租房開展外來人員登記。王斌攝
5名專職社區民警所在的社區此前也有社區民警,隻不過不是專職,除了走訪入戶,他們還承擔著接處警、值班等工作,真正與社區民警有關的工作隻佔到全部工作量的百分之三四十。
而且,此前的社區民警不在社區辦公,辦公地點在派出所。有些社區離派出所有些距離,走訪一次不容易,群眾要找他們也不容易。
把辦公地點搬到社區,加上又是專職,隻干社區民警該干的事,效果就不一樣了:每天可以有計劃地開展入戶走訪,不用擔心所裡安排其他活兒﹔社區群眾之間有矛盾糾紛,社區干部喊著他們就走,不用再回復對方“還在出警,暫時趕不過去”。
梁宗義帶著輔警對轄區旅店業開展安全檢查。彭小芮攝
還有,以前社區干部調解群眾間的矛盾糾紛,雖然確實公正,可糾紛雙方總有意見,“你們(社區干部和糾紛其中一方)關系好,肯定偏袒了”“你們(社區干部和糾紛其中一方)是親戚,這樣處理我怎麼滿意”,總之,糾紛雙方總覺得社區干部處理得不夠公平。這時,專職社區民警的優勢就體現出來了,他們不是本社區居民,處理起矛盾糾紛群眾更信服。
當然,要處理好群眾間的矛盾糾紛,需要有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金碧派出所5名專職社區民警有個共同的特點:年齡均在50歲以上、工作經驗豐富、善於和群眾打交道。“我們正是看到這5人的優勢,揚長避短,讓他們在最基層發揮優勢和特長。”金碧派出所教導員楊劍濤說。
為保証工作效率,也為分擔專職社區民警的工作量,金碧派出所給每名專職社區民警配備了3名專職社區輔警,他們分工協作,有事沒事在社區“轉悠”。“就算不知道這個人姓啥,起碼先混個臉熟,下次去採集信息、了解情況,人家也會更配合些。”梁宗義說得很坦誠。
梁宗義帶著輔警在轄區金康園小區走訪群眾。王斌攝
講到這裡,有人可能會問:專職社區民警固然好,可他們以前既要接處警、值班,還要在派出所辦公,現在每天隻用待在社區,工作量是不是相比之前減少了?就算沒減少,他們人又不在派出所,又怎麼監督他們的工作?
先回答第一個問題:社區民警專職后,工作量並沒有減少,只是更“專一”了,更有時間與群眾接觸了。再回答第二個問題:為確保專職社區民警工作有力,大姚縣公安局出台了嚴格的考核評價辦法,從具體職責、工作獎懲、工作紀律等都有明確規定,且派出所會不定時督查,內容涉及民警在不在崗、職責履行情況等。
金碧派出所每年還會對5名專職社區民警進行考核排名,排名靠前的在職級晉升、評優選先方面優先考慮,排名靠后的可能會優化調整。“大家都是上了年紀的老民警,都不希望自己排名靠后。”梁宗義認真地說。
金碧派出所映塔社區專職社區民警孫國峰入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大姚縣公安局供圖
在5名專職社區民警及金碧派出所其他力量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截至目前,金碧派出所轄區治安越來越好,各類警情同比下降60%。“很多以前可能引發警情的事件,這一年來,作為專職社區民警,我們和社區干部提早介入,把它扼殺在萌芽狀態。”梁宗義分析警情下降的原因時說,今年截至目前,僅他參與調解的矛盾糾紛就有上百起。
當然,要讓社區更和諧安定,僅靠專職社區民輔警的力量遠遠不夠,更要團結群眾力量。梁宗義深信這一點,網格員也好、志願者也好,他和社區干部常發動起來聯合入戶走訪,並想方設法讓這股平安建設的力量越來越強大,最終讓“一團火”變成“滿天星”。
結合在城市社區的實施效果,目前,大姚縣公安局正適時在其他社區開展社區民警專職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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