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解讀電子煙“最強監管”新政
禁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禁售不含煙鹼的電子煙,全國統一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6月15日上線……告別野蠻生長,有了“最強監管”的電子煙將逐步走上正軌。
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布《電子煙管理辦法》﹔4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准。針對公眾關注的一系列電子煙問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日前專門進行了解答。
水果等調味電子煙禁售
電子煙近年來大肆流行。除了廣為流傳的“電子煙有助於戒煙”“對身體損害小”等商家宣傳外,也因口味多樣、吸食購買難度低而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嘗試。
今后,對年輕人頗具吸引力的果味、花香味、甜味等各類調味電子煙將成為過去式。《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電子煙》國家標准則特別提出規定,電子煙是“用於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送系統”,將不含煙鹼的電子煙納入電子煙定義范圍。鑒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煙和無煙鹼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准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煙鹼”,即不含煙鹼的電子煙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為企業設5個月過渡期
《電子煙》國家標准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標准正式實施后,市場上銷售的電子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
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了解到,考慮到《電子煙》國家標准發布后,電子煙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標准要求對產品進行合規性設計、完成產品改造、向有關部門申請產品檢測和技術審評等工作,這些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設定了5個月的實施過渡期。
過渡期內,去年11月10日前既存的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可繼續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並應按照要求申請有關許可証及產品技術審評等,對產品進行合規性設計,完成產品改造。過渡期到今年9月30日結束。電子煙生產企業在過渡期要盡早實現產品達標。
統一電子煙交易平台將上線
電子煙將有全國統一交易管理平台。交易管理平台上線運行后,取得煙草專賣相關許可証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市場主體,通過技術審評的電子煙產品等,均應在平台上進行交易。自今年6月15日起,取得煙草專賣相關許可証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市場主體,將逐步在平台上進行交易。
發現違規銷售可撥12313舉報
涉電子煙違法違規行為將如何查處?發現違法生產經營電子煙的如何舉報?
記者了解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將督促各類電子煙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業務,依法查處違反過渡期有關政策要求的行為。會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專項治理,重點清理中小學校園周邊電子煙銷售網點及電子煙自動售賣機,刪除網上銷售電子煙信息,查處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煙等違法案件,偵破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頭電子煙”新型毒品違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發現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生產銷售偽劣電子煙產品、通過信息網絡銷售電子煙等有關違法行為的,可以撥打12313煙草市場監管服務熱線或通過各地公布的舉報渠道提供違法行為線索。(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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