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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法治副校長應指導學校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

2022年01月11日08:49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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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最高檢:法治副校長應指導學校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

  人民網北京1月10日電 (李楠楠、薄晨棣)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最高檢聯合教育部印發《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規定》(以下簡稱《工作規定》)。最高檢第九檢察廳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推動法治教育納入學校教育體系

  檢察機關作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機關和唯一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的政法機關,肩負著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的重大政治責任和法治責任。最高檢第九檢察廳負責人表示,2021年6月,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結合實際,根據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學校可以從司法和執法機關等單位聘請法治副校長、校外法治輔導員。

  “檢察機關聯合教育行政部門出台《工作規定》,是落實新修訂的‘兩法’的法律規定,推動完善政府、司法機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的有力舉措。”該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積極爭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支持,大力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截至2021年9月底,全國共有3.9萬余名檢察官在7.7萬余所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實現全國四級院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全覆蓋。但隨著工作的不斷推進,諸如法治副校長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缺乏規范,履職內容和履職方式不明確等問題陸續出現,需要制定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

  該負責人稱,此次出台的《工作規定》,對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的適用范圍、主要職責、履職方式、任職管理、業務培訓、考核評價等作出具體規定,將推動法治教育納入學校教育體系,在增強青少年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強化青少年綜合司法保護,助力平安校園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擴展法治副校長履職范圍

  2018年10月,最高檢向教育部發出檢察建議書,分析校園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各地檢察機關在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中,聯合教育行政部門狠抓“一號檢察建議”落實,對加強校園安全建設、預防校園性侵犯罪發揮了積極作用。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的《工作規定》著重強調了檢察機關開展法治副校長工作的重點內容,要求著力督促學校落實“一號檢察建議”,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入職查詢制度,協助學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害、性騷擾和預防學生欺凌等校園安全防控工作機制。

  該負責人表示,《工作規定》結合法治副校長工作實踐,進一步擴展了法治副校長的履職范圍。其中明確,法治副校長除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外,還應當指導學校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會同學校、相關部門,聯合司法社工等對相對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以及被判處非監禁刑的學生實施精准幫教、家庭教育指導,協助學校依法處理安全事故糾紛,參與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等。比如,發現校園周邊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可以通過公益訴訟推動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加強管理,防止危害學生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明確法治副校長履職方式

  據悉,2020年以來,各級檢察機關在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的大力支持下,創新法治教育方式。但是,隨著法治副校長履職范圍的不斷拓展,各地也反映法治副校長履職方式亟需進一步明確。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負責人介紹,《工作規定》列舉了法治副校長的履職方式,包括參與制定學校相關制度、開展法治教育、法治體驗、法治學習、建設法治社團、提供法律咨詢,舉辦法治培訓等。同時,《工作規定》提出,可以結合學校工作安排、檢察機關案件辦理情況,在開學季、畢業季、“六一”兒童節、國家憲法日、國際禁毒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工作,使法治副校長履職方式不斷豐富。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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