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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華警方打掉一個非法買賣“兩卡”團伙

2021年12月26日09:34 |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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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民警遠赴福建省雲霄縣,安全將福建籍嫌疑人黃某和林某押解回昆。至此,以高某、楊某為首的買賣銀行卡的犯罪團伙被成功打掉。該案地跨滇、黔、閩三省,共查獲涉案人員77人、銀行卡154張、手機若干部。

為了眼前利益出賣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和個人信息,掙了點小錢,可5年內不能開新賬戶,也不能用銀行卡“自由”付錢,得到櫃台辦理,有的人還要被採取強制措施,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這樣“劃算”嗎?

“今年1月初,我們根據公安部推送的‘斷卡行動’線索開展工作,研判鎖定了嫌疑人姚某,並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姚某供出其同伙高某軍、楊某文,我們隨即展開抓捕,並分別在昆明、貴州兩地將二人抓獲。”五華分局茭菱派出所刑偵民警張勇介紹,警方在嫌疑人處搜出一本筆記本,上面詳細記錄了70余人的賬戶及個人信息,並順藤摸瓜一舉抓獲,根據具體犯罪情節,目前已將部分人員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審訊過程中,楊某交代,自己以前在福建打工時認識了“上家”,並於去年10月開始發動身邊一些打麻將的朋友辦卡,以提供兩張銀行卡、一張電話卡就給2000元的“佣金”誘惑,吸引了昆明、玉溪以及貴州等地的人員參與。這些人年齡大都在40歲以上,主要為沒有固定工作的社會閑散人員。

經審訊,該團伙將這些買來的銀行卡、電話卡帶至福建省,以一套六七千至上萬元不等的高價販賣給黃某妹、林某龍等人。

五華民警立即對黃某、林某進行追逃,並與當地派出所聯系對接,對黃某、林某進行勸降。在警方的強大政策攻勢下,兩名犯罪嫌疑人於2021年12月8日向福建警方投案自首。

“這些卡大部分都流入電信詐騙、賭博窩點。”張勇說,目前還有3名在逃人員,經警方工作已表示將到案自首。至此,以高某、楊某為首買賣銀行卡的犯罪團伙被成功打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在主觀上明知的情況下,向犯罪分子出借自己的銀行卡的,根據上游犯罪的不同,還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洗錢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出借的不是銀行卡,是支付寶、微信之類的電子支付賬戶,會怎樣?

“斷卡行動”不止“斷”卡,除了手機卡、銀行卡,還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對公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戶。所以,隻要是具有資金支付結算功能的金融賬戶,都不可出借、販賣。

警方提醒:今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要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相關涉案人員、單位,除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以外,還會被施以信用懲戒,包括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等。(馬雯、孫語 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供稿)

(責編:徐前、祝鴻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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