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家庭結構變遷,創新居家社區養老
根據最新發布的中國統計年鑒,2020年全國“一代戶”的比重較10年前上升15.33個百分點,達到49.5%。所謂的“一代戶”,即同一輩人居住或單身居住落戶的情況。
中國的家庭模式,正從“四世同堂”轉變為夫妻二人帶娃的“核心家庭”。轉換到獨居或夫妻二人為主的家庭模式,這反映了社會轉型期我國家庭結構和居住模式的變化,將可能影響家庭功能的實現和家庭關系的穩定。特別是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單純的居家養老模式將面臨巨大挑戰,需要公共政策和社會資源的支持和補充。
在中國的傳統社會,大家庭和以血緣關系組成的家庭聯合是典型的家庭結構特征。一切經濟生產都以家庭和親屬關系為核心,使得大家庭成為傳統中國社會的“利益最大化”的存在形式。盡管中國傳統存在強烈的親屬文化,但這樣的文化屬性正在發生變化。伴隨著人口結構轉變和社會轉型,中國家庭出現了以下變化趨勢。一是家庭規模縮小,家庭結構趨向單一化,家庭中的人際關系趨向簡單化,傳統大家庭中那種復雜的人際關系(如連襟、妯娌)逐漸消失。二是家庭成員減少,角色扮演趨向專一化,現代家庭中,夫妻、祖孫、父母、子女等社會角色將成為家庭角色集中的主要社會角色,家庭成員對於各自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行為規范和行為模式將有更加明確的認識。
一些數據指標反映了這一變化趨勢。1982年,我國平均家庭戶規模為4.41人,2000年和2010年分別下降到每戶3.44人和每戶3.10人,2020年則進一步下降至每戶2.62人。除了家庭生育子女數下降的原因之外,人口流動的頻繁也是導致傳統多代家庭解體的重要原因。家庭戶的類別也發生了顯著改變,一代戶佔總家庭戶的比例接近一半,單人戶的比例也由2010年的14.5%上升至2020年的25.4%。二代、三代戶的比例則分別由2010年的47.8%和17.3%下降至2020年的36.7%和13.3%。家庭規模的小型化和家庭結構的扁平化,將使得傳統家庭功能(如撫幼和養老)弱化,家庭抗風險能力也相對減弱。
值得注意的是,老人生活在單人戶或“空巢家庭”的比例顯著提高,將對我國以居家養老為主的養老模式產生深刻影響。依據家庭生命周期理論,“空巢家庭”是指全部的子女成年后離開父母所在家庭,原本的家庭中成員隻剩下父母一代人。在上海、福建和浙江開展的中國家庭動態調查顯示,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中超過一半生活在“空巢家庭”,8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處於空巢狀態的比例依然高達4成。隨著獨生子女的父母逐步進入老年階段,“空巢家庭”比例還將快速上升,對家庭功能產生深遠影響。
為應對代際居住模式變遷對居家養老的影響,我國一方面鼓勵和促進多代同居模式的回歸,另一方面推進家庭養老責任的“社會化”,擴大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指出,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階梯電價、水價、氣價政策,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此外,護理補貼、減免遺產稅或房屋稅、購房優惠等也是韓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的常用政策舉措。面對人口大規模流動的現狀,這些舉措為老年人投靠子女消除障礙,具有重要意義。《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就提出為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提供“戶口安置、醫保結算”等便利。戶口含金量較高的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也為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戶提供了通道。截至當前,異地就醫的住院費用已經實現直接醫保結算,普通門診費用的跨省直接結算正在27個地區開展試點。
健全社會化的養老服務,創新居家養老與社區養老相結合的模式,是適應我國國情的應對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重要手段。社區養老服務和居家養老服務是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有效補充,減輕了家庭養老的壓力,可以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急救、文化娛樂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我國當前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仍然存在覆蓋范圍不足、服務能力有限、專業人員缺乏、多樣化和市場化程度不高等問題。為此,各級政府正加大財政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完善社區養老基礎設施﹔探索並推動建立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家庭延伸的模式﹔以需求為導向,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能力,合理配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源,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楊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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