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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卡”宣傳進校園 雲南西盟1800余名師生零距離接受法治教育

2021年12月04日15:20 |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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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出借銀行卡、電話卡,利潤可觀,足不出戶就能賺錢,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這種賺錢的主意,請立即停止,因為這很可能涉嫌幫助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

為進一步提高在校學生網絡防詐騙意識,增強防范網絡詐騙能力,有效打擊電信網絡犯罪,日前,雲南省西盟縣人民檢察院結合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聯合西盟縣人民法院就徐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到西盟縣民族中學開展巡回法庭審判活動,共計1800余名師生到庭旁聽庭審活動,零距離接受法治教育。

2021年5月初,被告人徐某聽朋友舒某(另案處理)說,准備一張銀行卡,並辦理一張綁定銀行卡的手機卡提供給他人使用就可以得到一筆豐厚報酬。徐某便使用自己的身份証辦理一張手機卡、一張銀行卡,並將該手機卡綁定在剛開設的銀行卡上。

舒某帶徐某找到兩名電信詐騙犯罪分子,電信詐騙犯罪分子先讓徐某在手機上下載銀行APP軟件,又讓徐某提供身份証、手機、銀行卡使用,徐某看見電信詐騙犯罪分子使用其手機和銀行卡實施網絡電信詐騙活動,其手機顯示銀行卡內不斷有錢款進賬。

事后,徐某向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索要2200元人民幣報酬。經公安機關查詢,徐某名下的銀行卡於2021年5月8日20時許至2021年5月9日13時許進賬共計90余萬元人民幣,資金轉入后又迅速被轉走,最終卡內余額僅剩5.27元人民幣。

被告人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然提供銀行卡、電話卡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之規定,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庭審中,被告人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証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法庭當庭宣判,對被告人徐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

觀摩庭審結束后,西盟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通過法治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普法宣傳,分別從五個方面進行詳細的講解,並以實際案例入手,詳細剖析揭露冒充客服、購物交易、冒充熟人微信QQ詐騙等多種常見的詐騙手段,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應對防范建議,教學生認定涉“兩卡”犯罪的本質及嚴重危害。同時,呼吁學生提高法律意識,增強自護能力,積極參與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拒絕非法買賣“兩卡”,合法合規用卡。

“通過觀摩庭審,我對電信詐騙犯罪有了更直觀的認識,我們不僅要謹防被電信詐騙,更要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微信、QQ賬號、支付寶等,同時要加強電信詐騙的宣傳力度,提醒大家勿佔小便宜吃大虧,成為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的‘幫凶’。”西盟縣民族中學學生匡佳文說。

“此次觀摩庭審,給現場的師生進行一場近距離法治宣傳,警示大家切莫因貪佔便宜,成為信息網絡犯罪分子的幫凶,害人害己。庭審后,公訴人也適時進行反詐騙宣傳,提醒廣大學生在工作、生活中,接到陌生的來電不要大意,看到網絡上的信息不可輕信,收到可疑的鏈接慎重點擊,資金轉賬核實清楚不能著急,時刻警惕網絡詐騙陷阱,看管好錢袋子,莫讓自己的錢財遭受損傷。”西盟縣民族中學老師張俊紅說。(葉布拉、曹勤芳 西盟縣融媒體中心供稿)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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