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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為鑒 | 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舉報人”

2021年12月03日10:28 |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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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案為鑒 | 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舉報人”

  “本想耍點小聰明,最后卻把自己搭進去了。”日前,浙江省平湖市紀委監委組織觀看該市國企領域系列腐敗案件警示教育片,片中平湖市水務集團原資產管理部經理張雷的經歷,讓人感到又唏噓又好笑。

  事情還要從去年9月的一天說起。

  “我要舉報!”這天,一名男子風塵仆仆地走進平湖市紀委監委信訪室,聲稱自己要實名舉報,這名男子正是張雷。

  “我們集團採購的井蓋,明明質量不達標,卻還是驗收通過了。依我在水務集團工作三十年的經驗來看,這背后一定有貓膩!”張雷信誓旦旦地對信訪室工作人員說道。

  “採購部的陳某某、潘某某經常和老板們在一起吃喝,他們在招投標時串通一氣,幫助這些老板中標,然后拿他們回扣。不信,你們可以去查業務台賬和招投標文件……”他詳細講述了水務集團下屬三聯安裝公司在工程物資採購方面存在的問題,並實名舉報該公司幾名內部職工。

  隨后,市紀委監委成立專班,對該問題線索進行核查。通過多方面多渠道的調查取証,於2021年3月17日啟動案件辦理。當天,水務集團兩名員工被採取留置措施。

  隨著調查深入,令辦案人員意想不到的是,在兩名被調查人員交代的違法事實中,都出現了本案舉報人張雷的身影。

  “我去老板袁某某他們公司考察的時候,他主動送了5萬元現金給我,並讓我跟當時還在三聯安裝公司工作的張雷平分這筆錢。我把2.5萬元轉交給張雷時,他欣然收下了……”“張雷多次跟我打招呼,讓我在擔任招投標專家評委時多照顧一下幾個老板……”被調查人員在談話中說道。

  起初,辦案人員對被調查人員交代的情況持有一定懷疑:張雷作為本案舉報人,被調查人員這麼說,是不是為了污蔑、報復他?

  帶著這個疑惑,辦案組找到了老板袁某某,令人吃驚的是,袁某某的供述証實了被調查對象的說法是真實的。

  於是,辦案人員開始著手對張雷本人進行調查。

  一開始,張雷堅決不承認自己曾收受他人賄賂,隻說自己是被人誣告陷害的,於是辦案人員決定先從張雷平時接觸較多的供貨商處入手。

  調查談話、銀行流水、聊天記錄……通過大量的取証工作,張雷受賄的事實逐漸浮出水面。

  2016年開始,張雷就利用職務便利,與他人合伙以代理經營的方式承接集團淨水劑、PE管、球墨管等器材的採購業務,並收受大量好處費。不知滿足的他,又瞄准了集團的井蓋採購業務。明確目標后,現有的井蓋供應商便成了他眼中的“絆腳石”。怎麼才能替換成“自己人”?張雷動起了腦筋。

  正好在一次對集團採購的井蓋質量進行抽查時,張雷發現部分井蓋存在質量問題。“負責井蓋採購業務的陳某某、潘某某是不是收受了供應商好處?他們如果丟了職務,這塊業務不就成了我的囊中之物?”他想到。

  於是,便有了他走進市紀委監委信訪室進行實名舉報的一幕。

  張雷的一次舉報,牽出了平湖市國企領域系列腐敗案件的查辦。2021年,5人因受賄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人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而張雷本人,“正義化身”的舉報人身份是假,搶奪利益的腐敗分子身份才是真。他的自作聰明,換來的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2021年7月,張雷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同年9月,因受賄203萬余元,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通訊員 顏新文 鄭麗華)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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